|
|
| 最高法院表扬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 |
|
| http://www.dffy.com 2004-2-20 10:21:27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中国法院网2004年2月18日联合作出《关于表扬2003年度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通讯员的决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19个法院获得网络宣传先进单位称号,姚学谦等85人受到表扬,东方法眼网站站长被表彰为江苏省唯一的网络宣传先进个人。 网络作为重要的媒体,对社会生活中的影响日益扩大。 表扬决定指出:“为了进一步推动全国法院开展网络宣传工作,经综合评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办公室和中国法院网决定对2003年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网络宣传工作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及优秀通讯员予以表扬。希望各级法院继续重视网络宣传工作,认真学习被表扬单位和个人的先进经验,充分利用网络媒体传播速度快、参与面广、互动性强的特点,把法院网站建设成为人民法院宣传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宣传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媒体,人民群众了解法院工作的一个重要窗口,把法院的网络宣传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东方法眼在过去的一年中,积极参与中国法院网组织的相关活动,担任法治论坛主持人,并筹划每周法治热点,作为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法院网共同推选栏目,取得很好的法治宣传效果。并加大东方法眼网站建设力度,网站的访问量不断上升。在此也感谢各位网友对东方法眼网站的支持,让我们共同推进中国法治建设的进程。
(附图为中国法院网制作的宣传图标)
查看李富金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表彰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