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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原创 规范网络转载行为

http://www.dffy.com 2006-8-16 8:08:35 作者:高丙田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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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网友发表在互联网络的原创文章,其著作权(即版权)依法应归作者即创作作品的网友所有,或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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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提倡原创, 但并不反对转帖, 转载好帖与大家分享是积极参与交流的表现, 转贴署上原创作者姓名或笔名及地址来源出处其实也仅仅是举手之劳, 这既是著作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论坛制度的要求,也是尊重原创作者和原创版权的需要, 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素质及必要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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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05806.htm
  2.《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605/20060529150040.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311/20031110205701.htm
  4.最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401/20040107140022.htm
  5.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msf/200401/20040107140022.htm
  6.<<刑法>>侵犯知识产权罪(节录)
  http://www.ncac.gov.cn/servlet/servlet.info.NatLawServlet?action=list&id=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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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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