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本站动态 >> 网络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恶意软件”官方定义

http://www.dffy.com 2006-11-12 15:10:19 作者:郭翔鹤 来源:江苏法制报

    绿  


  记者从中国互联网协会获悉,中国互联网协会以行业自律的方式组织30余家互联网从业机构共同研究起草的“恶意软件定义(征求意见稿)”日前正式对外公布,并将从11月8日至2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互联网协会国际合作与宣传部副部长戴炜告知记者,对恶意软件的定义是在规范互联网共享软件的应用与服务,抵制恶意软件侵犯互联网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等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公布的。

  戴炜向记者透露,参与制订标准的企业、单位有不少依然深陷“流氓软件”官司,但均自称已与这类软件“划清界限”,转而支持围剿“流氓软件”行动。

  【官方定义】

  恶意软件定义:是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运行,侵犯用户合法权益的软件,但已被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计算机病毒除外。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

  一、强制安装:指在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安装软件的行为。

  二、难以卸载:指未提供通用的卸载方式,或在不受其他软件影响、人为破坏的情况下,卸载后仍活动程序的行为。

  三、浏览器劫持:指未经用户许可,修改用户浏览器或其他相关设置,迫使用户访问特定网站或导致用户无法正常上网的行为。

  四、广告弹出: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利用安装在用户计算机或其他终端上的软件弹出广告的行为。

  五、恶意收集用户信息: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或未经用户许可,恶意收集用户信息的行为。

  六、恶意卸载:指未明确提示用户、未经用户许可,或误导、欺骗用户卸载非恶意软件的行为。

  七、恶意捆绑:指在软件中捆绑已被认定为恶意软件的行为。

  八、其他侵犯用户知情权、选择权的恶意行为。



  查看郭翔鹤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恶意软件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上一篇:法律问答免费js代码 (2006-11-1 20:38:04)
下一篇:我们无意炒作 惟以法律交流 (2006-11-19 10:40:10)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