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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青州法院一篇调研文章被主流网站转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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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5-28 16:27:10 作者:王学堂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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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后,青州法院高度重视。于同年九月份组织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联合组成专门的调研组,通过征求现任人民陪审员意见、听取有关方面建议等工作,对当前需要着重解决的几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并形成了题为《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的几个问题探讨》调研报告。 该调研报告从人大代表不宜担任同级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的年龄上限是否应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能否连任、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问题、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确定、人民陪审员的培训、陪审案件的范围不明确,法官自由权过大、人民陪审员可否放弃陪审、选任陪审员的程序等九个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建议,全文约7000字,由研究室审判员王学堂执笔。该文基本观点均与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于2004年12月份出台的《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相同。 该调研报告在东方法眼网站刊出后,先后被新华网、搜狐网(2005年4月24日搜狐新闻)等主流门户网站全文转载,这在青州法院历史上尚属首次。据不完全统计,该文章还被另3家小型网站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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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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