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慎:关于石家庄某专修学院学生集体退学的评论 

连史鹏
笔者今天读了一则关于石家庄一专修学院学生排队退学的新闻,感触颇深。
按照学校2006年招生时承诺:大专学生毕业后由北方学院颁发成人教育毕业证。按照协议,柯棣华医学专修学院负责招生授课,北方学院负责颁发毕业证书。然而由于种种原因,最终颁发的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的毕业证书。因此,学院上千名学生找校方讨说法。学校最终决定:2006级学生可选择留校或退学,校方返还所有学费。对于整件事件,我关注更多的是其背后涉及的法律问题。纵观校方的做法,其构成违约已是不争的事实,那么,学生退学后返还学费是否可视为恢复原状?这样做对学生及其家长又是否合理?
学生中途退学势必不能找到如意工作尚且不谈,光这一年青春的浪费就足以让人心痛。这青春对于此次退学的所有女生来讲是何其的珍贵啊,然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学校在退学申请书中,均标有“自愿退学、已告知家长、后果自负”等字样,而且必须按学校要求填写,否则学校领导不予签字。如此地咄咄逼人,如此的霸道,任何一个有正义良心的人此时都会毅然站出来给予道德上的遣骂。
学生的懵懂和单纯令人向往,但是每次他们受侵害的那种无助和无奈着实令人感到阵阵心痛。面对侵害,女学生能否接受退学返还学费这么简单?能否提起损害赔偿?根据整个事实,除返还学费外,学生完全可以提起诉讼,就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提出赔偿请求,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诉讼对学生来讲只是不得已的举动,但是透过事件本身,也给教育部的官员提出了问题。对于违法违规办学,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是否应该规范一下?该依法取缔的要取缔,对直接责任人该行政处分的要行政处分。这是对广大学生及其家长的负责。而且,要整治的话也要全身心地投入,而不是一时的跟风,搞形式主义等敷衍人的东东。不然,最终受毒害的是学生本人,严重点是摧残了整个民族教育事业。
此外,笔者还想对这群受忽悠的学生说,你们已不是时代的宠儿,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天之骄子。伴随着世风日下,学校的教育质量早已不如以前,良莠不齐,卖文凭有之,骗钱财亦有之,充斥着欺骗和浮躁,所以大家不要有太多的幻想,做人做事势必擦亮眼睛,三思而行,毕竟江湖险恶,哪怕是面对曾经被奉为“圣地”的学校。
自己的将来自己把握,但在成长的道路上有时该出手还需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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