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许多女同胞热衷港台言情剧不同,我家那口子特别喜欢看一些法制、道德方面的专栏节目。每天晚上到了节目播出时段,只要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她都会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神情专注地观看。这个台的专题节目结束了,就换到另一个台。临睡前,她还会将节目中的主要内容情节,再加上她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说给我听。据她所说,这是受了我职业的影响,想通过这样的方式了解家长里短、社会百态,并且能更多地掌握法律知识。
实不相瞒,这几年下来,我家这位的水平提高得还不慢,对一些问题的分析、看法和点评常常其独到之处。有时遇到一些上门求教的亲戚、朋友、同事,她在简单听了对方述说的情况后,也能“一、二、三、四”,有条有理地为别人答疑解难,不时还能“引经据典”地说出一些道道。令我不得不对这位“自学成才者”刮目相看。同时也为我这个从事政法工作多年的“痞子”挡去了不少麻烦,
前些日子,我家这位发表的一通感慨,让我颇感有些意外,从而也引起了我对这一现象的一些思考。
我家这位说,这些年来,可能是看了太多的这类专题节目,总觉得现实社会中阴暗的东西太多,人与人之间少了应有的诚信和宽容。平日里遇到点什么事情,首先想到的是自我防范,明哲保身。甚至有时候见到别人有难,都不敢轻易出手相助,唯恐一不小心上当受骗,惹祸上身。难道我们的法治社会、和谐社会的人际关系就应该是这样尔虞我诈、剑拔弩张的么?
面对这一问题,我也感到极为困惑,尽管知道结果并非如此,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为好,只能是哑然语塞,无言以对。
多年来,我们的普法宣传,尤其是电视媒体的法治、道德专题栏目播出的普法教育节目,大都采用以案释法的形式,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剖析点评,向普通百姓说明一些常用法律的条款规定,让老百姓掌握一定的法律常识,做到知法守法,依法维权。从而达到不断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目的。这种普法形式,通俗易懂,可看性强,容易为普通百姓所接受,的确有着其他的法治宣教方式难以比肩的好处。
然而,由于电视媒体的广覆盖性和传播速度的迅疾性,加上“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的传播效应,把握不好的话,就容易产生误导,将原本绝对数量很低的一些违法现象人为地扩大化,在人们的头脑中造成一种错觉,似乎社会上到处都布满了陷阱,周围充斥着大量的违法现象。特别是对于那些平日里出门较少,接受其他信息不多的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更会于无意中形成这样的心理暗示:凡事都要十分的小心,稍有不注意,就会被人骗,上人当。这倒也印证了那句“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老话,只是作为人际交往基础的诚信变得岌岌可危,人们互相间的信任也荡然无存。只要略略留心一下,类似的现象在我们的周围并不鲜见。
出现这种负面情况,肯定有背于开办这些普法专栏节目的初衷,也绝不是人们想看到的。只是如何解决好其中存在的问题,还有待相关的部门很好地动动脑筋,办法总比困难多么。千万不能对其不闻不问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