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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武平律师重大影响成功案例
[ 2008-4-15 21:54:00 | By: 李武平律师 ]
 

 

2006年,成功承办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同志批示的“海南临高县李应强等90户农场职工诉国营红华农场橡胶园财产权属纠纷案”,为当事人挽回1000万元以上的经济收益。

2003年,成功办理中共海南省政法委书记钟文同志、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光琼副院长批示的上海第八建筑公司海南公司诉海南汇宇集团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本律师提出的“优先受偿权”的观点被法院采纳,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1370余万元。

2000年,成功承办中央领导罗干、周永康、彭佩云同志,最高人民法院肖扬院长等批示的“刘艳华故意杀人案件”,防卫过当的辩护观点被法院采纳,解救了少女阿华,并端出以唐细蛾为首的引诱强迫卖淫团伙,中央电视台、海南电视台、湖南卫视、广东卫视、《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羊城晚报》数十家媒体作了报道,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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