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发〔201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若干意见 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战略任务。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当前党和国家经济工作的重点,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确保党中央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是我国经济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是关系改革开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和我国经济发展方向的重大战略部署,是适应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满足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正确认识我国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有效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 二、人民法院要认真研究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审判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任务、新要求,为切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从长远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然极大地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有助于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有助于减轻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压力。但从近期看,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可能引发一些新的矛盾纠纷,如淘汰落后企业和产能,公司清算、企业破产、兼并和重组等情形将增多;加快城乡结构调整,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情形将增多,由上述活动引发的矛盾纠纷相当部分会进入诉讼程序,这就使得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各级人民法院必须坚持能动司法,见事早、行动快、积极应对,妥善施策。要准确把握司法政策导向,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保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早见成效。依法积极引导落后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退出市场,对不利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经济活动和经济行为依法不予支持。 三、妥善审理与经济结构调整相关案件,保障和服务经济结构优化和调整。依法审理各类投资纠纷案件,促进社会投资主体多元化,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鼓励和引导资本向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和高端制造产业转移;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妥善审理相关案件,慎重采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促进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共同发展;依法支持合法的新型担保方式,正确认定此类合同的效力,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依法妥善审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案件,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准确把握民事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依法稳妥处理相关刑事案件。 四、妥善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保障和服务形成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的经济增长格局。要准确把握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司法原则,既要依法维护经营者正当利益,也要注重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公正、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正确认定消费合同效力,依法认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无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房地产开发和房屋买卖、租赁纠纷案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妥善审理个人住房、汽车、教育等消费信贷纠纷案件,引导建立健康、协调、有序的消费信贷秩序。依法惩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假冒农资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五、妥善审理城乡结构调整中引发的各类案件,保障和服务城镇化建设。正确审理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民事、行政案件,加大对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力度,依法支持符合规划的城镇化建设;依法处理农民以土地补偿金入股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护农民的投资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吞、挪用土地征收补偿金、房屋拆迁补偿金等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和维护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秩序。 六、妥善审理服务领域的各类纠纷案件,保障和服务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依法审理教育、旅游、电信、物流、信息、研发、工业设计、商务、节能环保服务等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既要支持和保障面向生产、服务民生的现代服务业的自身发展,又要及时纠正服务提供者的不当行为,规范和引导服务提供者不断完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水平。加强与服务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信息交流,及时通报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服务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七、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保障和服务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依法审理借贷纠纷案件,切实保护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防范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依法审理存款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存款人储蓄的安全和利益;做好金融票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依法维护金融信用秩序和交易安全;依法审理保险纠纷案件,依法支持被保险人、保险受益人得到及时的保险赔付,维护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法审理证券纠纷案件,充分保护股东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有序发展;妥善审理非金融借贷纠纷案件,正确认定非金融借贷合同效力,依法打击各种以合法形式掩盖的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和企业融资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设立金融法庭,专门审理相关金融案件。 八、妥善处理相关破产、强制清算案件,保障实现淘汰落后、过剩产能,推动实现产业转型升级的经济发展目标。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积极引导市场主体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依法受理符合条件的企业重整、和解申请,运用企业重整、和解制度,帮助和支持那些资金周转遇到暂时困难但符合国家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有发展前景的企业恢复生机重返市场。 九、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和社会保险案件,切实保障民生。依法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权益;依法审理劳动保障、工伤认定、社会保险等劳动行政案件,支持和监督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引导劳动者树立诚信工作、共同发展的理念,促进企业与劳动者的互利共存,共赢发展。 十、妥善审理农业发展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鼓励和支持农村新兴产业发展,保障和服务农村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及时审理农村第二、三产业和农民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依法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转包、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秩序;支持和促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拓宽农村融资渠道。 十一、妥善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保障和服务推动自主创新。加强对重点领域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促进战略性产业发展;加强对驰名商标、农产品地理标志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商标权的保护,促进自主品牌的形成和品牌经济的发展;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维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妥善审理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制止科技开发和技术转让中的垄断行为,防止滥用知识产权限制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强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文化娱乐、广告设计、工艺美术、计算机软件、信息网络等领域的著作权保护,依法惩处假冒商标、专利和侵犯著作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行为,促进文化创新,繁荣文化市场。
此文章共有2页 [1] [2] [下一页]
本文关键词:能动司法 东方法律宝典下载hot!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