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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http://www.dffy.com 2008-1-18 8:12:23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第十九条 有关法律对价格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价格执法人员泄露国家秘密、经营者的商业秘密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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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关键词: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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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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