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规下载 >> 行政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环境监测管理办法

http://www.dffy.com 2007-8-16 6:45:56 来源:东方法眼

    绿  


  经省级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应当接受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辐射环境监测的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本文关键词:环保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2008-5-31 15:09:54)
· 无锡:环保合议庭向两家餐饮店发出了“禁止令” (2008-5-7 12:35:18)
· “限塑令”下购物袋:拎得起放得下? (2008-5-7 10:14:08)
· 太湖治理力度加大后环保类行政案件增势明显 (2008-4-25 7:51:48)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2008-3-4 21:21:58)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 (2008-2-14 11:26:47)
· 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 (2008-2-4 7:56:28)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2008-1-18 8:01:53)


上一篇: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2007-8-14 8:03:33)
下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8-31 21:25:45)
最新文章

Google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法律问答

 

东方法眼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