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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企业改制纠纷不应混淆法定责任界限

http://www.dffy.com 2003-11-16 19:54:25 作者:王宇华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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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而言之,解决企业改制纠纷不应混淆法定责任界限。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尽快修改该司法解释,合法、合情、合理地重新确立其归责思路,以有利于企业改制工作规范、有序地发展。
 
  注释:
  ①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人民法院出版社编:《经济审判手册》第二十七分册,人民法院出版社2001年版,第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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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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