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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农业法概述和中国面对保护性限制的应对

http://www.dffy.com 2003-11-17 13:44:12 作者:曹培忠 周艳波 惠峰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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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农业法的调整,日本的农业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均面积大有提高。因此这一时期历史称之为农业基本法的农政时期,也就是日本高效农业时期。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的农业现代化在有些方面已经超过了发达的美国和欧洲,是在日本农业法实施以后实现的,日本农业法是日本发展的原动力。
  四、日本农业立法体系
  日本是农业法制健全的国家,也是十分注重农业法律立法的国家。农业法规多达200多项,其中前面介绍的《日本农业基本法》是效率最高的法律,是赋予法律原则和制度的法律,因此从立法层面上讲,对于一些具体的措施和细节问题,必须加以细化和制定配套法规,依此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生态化的农业理发体系。例如以保护农户地位和土地产权方式的《农地法》,相当于我国的土地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有涉及粮食生产和安全的《粮食管理法》;在自然资源和利用方面,有涉及种子及其他基本生产资料的种子法;有推动农业现代化和技术进步方面的技术进步法和保证农业生态化建设方面的一系列法律。在保障农村金融秩序方面,有相应的农业金融法律制度。
  总之,日本的农业法律体系相对发达,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农业法律调整体系,对于日本农业现代化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五、日本农业法律建设对于中国的农业和经济的借鉴意义
  众所周知,日本的自然资源相对贫乏,这一点上和中国极其相似,然而日本的农业立法和法律实施对于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第一、日本的农业立法强调农业的集约化经营,通过立法的形式将这一思想变成实践,在农业和工业关系上,牺牲农业的基础性地位的方式让农业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和资源支持。
  第二,通过农业立法,加强农业结构的调整,始终将农业的结构完善和农户的增收放在首位,以优化农业结构和产业调整放在突出的地位。将农业问题和资源问题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第三,建立基本法和配套法规的立法体系,以农业基本发为主的“母法”和“子法”体系,涉及专门的法律体系,在协调发展有关其他法律关系方面,日本的农业法律地位十分突出。
  第四、在日本农业法律体系中,国际规则的价值和内国法冲突时,内国法的作用明显。通过制定明显保护意义的法律条款依据WTO协议的有关例外条款,如GATT 第20条的安全例外和保护例外,结合其他的有关世界贸易组织的保障协议的有关条款,针对农业问题实施重点保护,在技术标准上建立绿色壁垒。
  日本针对中国的农业,尤其是定单农业,通过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给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日本政府今年采取了以系列措施,针对中国的农业进行贸易保护,面对中国的农业的冲击,日本的主要措施是:加强对中国进口农产品的海关检疫和抽查,对所有的农产品进行抽查;对于中国的有些产品进行产品的紧急限制措施,实行出口限制,在人为降低日本出口贸易额的基础上,求得贸易平衡,减少中国农产品的进口;对于中国的农产品实行高关税,实施特殊的关税政策。3
  面对中国农业的在日本限制,中国应积极采取对策,首先发挥行业技术优势,反驳日本有关的技术标准和国际立法的不兼容;其次,积极应对外国挑战,在国际背景下寻求解决途径,尤其是中国正式加入中国世界贸易组织,享有成员国的权利,在对待外国贸易壁垒方面积极寻求国际合作,保证中国农产品在国际商界的地位;正如中国农业问题专家对于中国农业贸易面临的问题的分析一样,中国的农业贸易面临的压力来自多方面。最后,当务之急是解决机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尤其是解决农业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形成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抗风险的能力,最受害的将是中国的农民。
  六、结语
  近代,日本的农业政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全面改革农村的土地制度,确立了土地的新制度,发展农业经济,并取得成功。
  但是,日本资源的相对短缺和制度的缺陷,出现了农业和其他产业的矛盾。基于世界形势的要求和日本的国情,开始着力研究农业立法---《日本农业法》并于次年的6月正式颁布实施。日本的农业法的基本内容主要反映日本的农业政策和方针,具有较高的法律地位,其立法目标是扩大农业生产,调整和完善农业结构,提高农户的收入,农业保证农业在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和经济的安全。
  日本农业法的价值可以说是比较成功的,在日本的近代社会转型时期是发挥了主要作用。通过农业法的调整,日本的农业结构得到了极大的改善,日本农业法是日本发展的原动力。
  日本是农业法制健全的国家,也是十分注重农业法律立法的国家。农业法规多达200多项,日本的农业法律体系相对发达,构成了一个有机的农业法律调整体系,对于日本农业现代化和社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日本农业法的作用是保护内国经济和限制它国的进口。因此,日本针对中国的农业,尤其是定单农业,通过所谓的绿色贸易壁垒,给中国的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失。面对中国农业的在日本限制,中国应积极采取对策,首先发挥行业技术优势,;其次,积极应对外国挑战;最后,当务之急是解决机结构上存在的问题,形成经营规模,提高农业抗风险的能力。通过日本的农业立法和法律实施实施中国在建设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有着较强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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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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