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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时代的法律防身术!──从下载MP3谈起

http://www.dffy.com 2003-11-17 21:08:02 作者:陈维曾 来源:东方法眼

    绿  


  那斯达克的指数虽然狂跌、网路公司也一家家的倒闭,但是网际网路对人类生活带来的影响,却丝毫也没有减少。一款款新推出的PDA与手机,无一不强调可以与网路容易地结合,一旦电信、网路、通讯完全结合后,有史以来最大的产业革命势必排山倒海的发生。这一波产业革命既然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与社会运作模式,自然冲击到许多规范着人类社会的典章制度;不难发现,这一年来世界各国都开始拟定数位签章法、修订新的著作权法,网路法律争议更是层出不穷。坦白说,平常我们在享用网路上的分享资源时,似乎还感受不到这些法律规范的影响,但是最近台南市成功大学学生下载MP3所爆发的争议,十四个大学生因为在宿舍中下载MP3音乐档案而被司法单位搜索约谈,突然让人感受到法律规范已经逼近了我们早已习惯自由驰骋的网路世界。
  这波新经济下的法律革命,与网路使用者最相关的就是智慧财产权法了。我们在逛网站时,很习惯地就下载(download)了一篇文章、一张照片或是一首音乐;收到别人寄来的文章、图片或音乐时,觉得不错也自然会转寄(forward)给好朋友分享。其实,我们所习惯的这些「下载」或「转寄」的动作,就是各国著作权法上所谓的「重制」行为。有重制是不是就犯法了呢?不必然!例如我们付费后获得授权而下载资料,当然就不违法;但若是没有获得授权呢?其实只要合于著作权法上定义的「合理使用」,也就不会触法。
  因此,我们在下载或转寄文章、图片及MP3音乐时,就算没有获得授权,有无触法的关键在于合不合于「合理使用」的情形!下载了资料自己看可不可以?转寄给家人或好朋友看呢?我又不收钱应该没关系吧?都注明出处了就可以贴在网站上吧?只摘录一小段应该没关系啰?这些都是网友或是网站主人常面临的困惑问题,套句著作权法的话,这就是在问可不可以主张合理使用!
  到底什么是合理使用呢?其实,自由分享人类智慧的结晶将有助于科技与文明的发展,但是无限的分享而不给予原创者若干保障,却也会使原创者失去创作的动力甚至经济基础。因此,著作权法始终徘徊在「自由分享」与「原创者保障」这两种价值之间,「合理使用」便是此一脉络下的产物。简单说,「合理使用」就是斟酌使用的场合、使用的目的、使用的份量、对著作之市场价值的影响等等因素,来合法化一个无授权却进行重制的行为;例如,非营利使用、在家庭或私人场合使用、报纸时事报导的转载等等,便可能成立合理使用。所以,下载MP3音乐档案,若是自己听,便可主张合理使用而无侵权之虞;但若是再转给朋友听,就要看看转出的人多不多?若是转寄给一百个朋友,可能就有问题了;更严重些,若压成光碟片去贩卖就一定会构成著作权法上的「重制罪」,最高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三十万元以下罚金,此种刑事处罚还会留下前科纪录!
  成大MP3案件发生后,大学生风声鹤唳地以为「下载MP3就是违法」,或是「硬碟里有MP3就犯法」,所以带着电脑硬碟到处跑,就是少了对著作权法的基本认识。事实上,IFPI国际唱片交流协会最后只对成大十四名学生中的一位提出正式告诉,就是因为有「合理使用」这个保障网路自由分享价值的法律概念在运行着。
  随着新科技的发展,网路法律的争议势必愈来愈多,不久前新加坡音乐人协会对手机铃声下载也认为有侵害著作权之嫌而将采取法律行动。十九世纪工业革命后,资本主义经济花了一百年才调整出新的法律体制,这波新经济革命要花多久才能找出它的法律典范呢?无论如何,未来我们在享用新科技带来的益处时,要愈来愈留意不要踩到漫布的法律地雷,否则难保不会有天打开门,发现警察就在家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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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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