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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影响刍议──合同公开原则利益解读

http://www.dffy.com 2005-6-29 10:28:27 作者:龙陈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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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⒀张志铭·法律解释操作分析[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35
  ⒁梁慧星·民法解释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307
  ⒂杨仁寿·法学方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63


  [Abstract]:             The Introduction of Unjust Infections
  --The Interest Interpretation of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 of
  Contract Law
  Long     Chen
  (Hunan    The Law Faculty of Xiangtan University   411105)
  Our contract law enforcing meets hard problem due to the unjust intrefectins regulations absent. The solution is to interpret explansively the principle of fairness of contract law with the aid of law by analogy. 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expounda the value of unjust infections regulations existence stanging alone from the regulation scope; Reveals that maximizing governing the modern civil law through double scopes that this regulation not only defences the freedom s state of contract, but also reinforces the principle s basis.

  [Key Words]: Unjust infections  the Freedom of Contract  the Fairness of Contract  the Blance of Interest  the Social Interest Maximizing
  后记:
  本文主要从民法哲学的视角,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入手,展开对不当影响制度的分析,从三个层面进行论述:从制度设计层面,论证了该制度独立存在的价值;从法哲学层面,论证了其存在的法理依据;最后从司法操作层面,提出了解决因该制度的阙失而造成法律适用难题的一孔之见。全文以法律的"利益抉择"贯穿,这一切构成了笔者的法律视角:利益法学。
  当今时代是一个浮躁的时代,连一向自是高洁的学界也不例外。对于一个几近丧失原创力的民族来说,由外输入的任何新鲜物事都是救命的稻草,在外域的某处冒出来的新意向、新动态,在其原产地还只是少数专业学者探讨的话题,在中国反而热闹得很,并进而显得有些许焦糊味了。黑格尔曾说过:智慧的猫头鹰到黄昏才起飞。但现在又有谁愿作那只迟飞的猫头鹰呢?法学在当今中国是显学,近年来发展迅猛,尤以民商法发展为其帅,但细究其间却略显缺乏哲学脊椎之病态。鉴于此,我竟自不量力的将民法哲学作为自己研习民法的基点。至于她以后的命运如何,我不能确信,但我将尽自己最大的脑力与体力去践行。最后我将当今世界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诺齐克的一句话作为自勉:
  "没有哲学家能说,我从哪里开始,从这里结束,我打算把焦虑、怀疑和不确定连同信念、信心及论据一起交给你们。"⑴
  做学问是一件颇为困苦的事,但我却有幸得到尊敬的老师、 亲爱的同学的帮助: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胡平仁教授对本文提出了真知灼见,全文最后定稿的体例基本上接受了他的意见;此外,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彭熙海副教授、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生艾超、庄一召、黄征、李富城等诸位学友对本文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当然,文中所有观点由本人负其责。

  ──龙陈律师自述

  龙陈律师,湖南人氏,曾为公务员,少时艰辛,欲求学改变自身境况。大学本科时期,求问于经济学,原以为在市场经济之下,懂此一术足矣;渐而习得,市场经济,在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法治经济,不懂得经济规则,可谓寸步难行。于是考研究生,转而求知于法学,投身法槽,方知个中堂奥,真可谓博大精深,我沉迷于其中,相识恨晚!在学术的义理之间,偶有所得,除了自己的涂鸦之作见诸于学术期刊并在小范围内有所影响, 通过了首届国家司法考试,获得法律职业通行证。在研究生期间,本人自知为凡间俗人,不能出世于红尘,乃专注于研究市民社会最为相关之法域--私法,即民商法是也。从性格上讲,本人颇为自由散漫惯了,不愿受太多的部门约束,几年法槽里的学习研究,更是不可救药的迷恋自由。至于谋生之道,可谓自由职业者,律师职业当是首选!于是很自然,我成为上海市律师队伍中的一员,现为上海市国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用自己所学所知,用法律精义条分缕析现实中的争葛并以此养活自己,岂不快哉!"养浩然正气,铸法治精魂"的院训时常萦绕在脑际,不敢相忘!面临法律职业的艰辛,可谓风云际会,倍极劳心劳神劳力!"学术立言、实物立身、正义立德"乃是我不二的选择,虽然这条路不易,但并不孤独,毕竟,中国的法治之路已然是开弓之箭没有回头之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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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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