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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地拆迁难题期待立法破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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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7-29 9:59:15 作者:孙敏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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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轶则认为,所谓“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属于民法上的衡平规定。它授予了法官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一旦拆迁人或征收人与被拆迁人和被征收人就补偿是否合理、安置是否妥善产生争议,也应当允许法官依据争议双方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的法律素养和社会阅历,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裁断。 王轶建议,草案最好能够进一步明确,开发商进行征地拆迁,或者其他民事主体服务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进行征地拆迁,必须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未征得被拆迁人同意,或未就补偿标准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不得申请进行征地拆迁行为。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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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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