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学阶梯 >> 民商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地役权具体问题探析

http://www.dffy.com 2007-6-20 18:32:54 作者:罗亮云 来源:东方法眼

    绿  



  同时,违反合同义务,其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债务的方式,主要是承担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经济手段和方式。

  参考书目:

  ①叶孝信   中国民法史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P605-629
  ②江平   民法学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P410
  ③曹诗权、张鹏   论地役权的适用范围   《中国民商法律网》
  ④⑤费安玲   不动产相邻关系与地役权若干问题思考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4、01期
  ⑥王利明   民法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P337-338
  ⑦王利明   民法学   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2004P290
  ⑧谢在全   民法物权论(下)第435页

  (作者单位: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

此文章共有4页  [上一页] [1] [2] [3] [4]

  查看罗亮云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地役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业主协会:自由土地上的紧箍咒 (2005-6-29 21:17:20)


上一篇:浅谈合伙企业的内外联系 (2007-6-18 19:53:03)
下一篇:股权对价能否因“转让股东抽逃公司出资”而拒绝支付? (2007-7-10 20:32:16)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