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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也称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它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害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制度最早产生于美国,是强化公司治理的产物。近年来随着我国上市公司数量的增加,上市公司治理问题日益突出,是否可以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完善上公司治理,也就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新公司法规定:在上市中设立独立董事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独立董事制度能否发挥我们所预期的效果,还要依靠我们对其进行相关的制度设计,为独立董事的本土化提供适宜的制度土壤。
一、我国独立董事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我国的独立董事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独立董事不独立。
独立性是独立董事的核心和灵魂,是其价值所在,但我国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受诸多因素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产生机制影响独立性。要保障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其产生必须独立,但从我国上市独立董事的产生程序来看,并不能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现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大部分都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或大股东提名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而大部分的中小股东只有选举权却没有提名权。在接受调查的独立董事中,有63%为上市公董事会提名,超过36%的独立董事是由第一大股东提名产生,而由上市公司及其其他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的独立董事所占比例是很小的。 所以从其产生程序来看独立董事在产生之初就和大股东站在了一起,要保持其独立性是很困难的。
2、履职条件影响其独立性。现行公司法的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对于履职条件、活动经费等都无规定,履职条件的不明确,既影响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也影响独立董事的积极性。
3、任期不稳定影响独立性。在公司法及上市公司指引章程中都没有对独立董事的任期作出规定,许多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便由于各种原因辞职。2002年对上市公司的61位独立董事进行调查发现,任期不足一年的有31位,其中有13位任期不足半年,在2年之内离职的有54位,占到90%以上。2由此可见,如果独立董事的任期不能确定,其便处于一种朝不保夕的状态,独立性自然难以保证。
(二)独立董事不“懂事”。
引入独立董事的目的是为了使董事会能够听到不同的声音,以完善董事会的决策。而独立董事要能够发出不同的声音,必须对公司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只有建立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所作出的建议才能具有针对性、于公司有益,但在实际中许多独立董事对公司的情况缺乏具体的了解,董事不“懂事”的情况很普遍。根据CCGNK对上市公司的问卷调查表明,因无法获取公司信息而影响其独立董事作用发挥的占到14.64%,成为影响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第二位原因。这主要是因为:
1、时间因素。目前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大都是一些知名的专家学者,由于他们本身都有比较繁重的任务,不可能有充分的时间对公司的情况进行深入的了解,履行职责的时间无法保障,自然就无法获得足够的信息。很多独立董事除了参加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听取董事会的报告以外,平时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一无所知。
2、法律规制缺失,获取信息受到限制。与公司股东相比,独立董事处于信息的劣势,他们有哪些权利,可以通过哪些途径去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法律并无规定,在实践中想获取他们需要的信息往往是困难重重。所以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手段还是通过董事经理等高管的介绍和相关的书面报告,这样的信息可能是不全面甚至是虚假歪曲的。
3、激励机制不足,独立董事获取信息动力不足。独立董事作为一名劳动者,付出劳动也应该得到相应的回报,但是由于我们过分强调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而对其激励机制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独立董事的薪酬比一般董事低的多,有的甚至根本没有从上市公司获得薪酬,在这种情况下,独立董事没有的足够的动力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获取对他来说是“一文不值”的信息。
(三)独立董事人才缺乏。
独立董事的主要作用在于完善公司治理,应该具有某些方面的专长,如法律、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人员。而我国在这方面的人才还相对不足,复合型人才更是缺乏,以目前的独立董事现状来看,要对上市公司的管理监督等作出科学的价值判断还是有一定的难度,因此培养一批适合市场需求的独立董事是独立董事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
(四)制约机制不足
独立董事不具有公司的所有权却拥有公司的决策权,原则上,公司业绩的好坏与他们没有利益上的关系。如果只凭良心和道德要让他们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却没有相应的激励和制约机制,是很难保证他们能够真正的为公司服务的。构建完备的制约机制是独立董事发挥作用的又一重要条件。
二、独立董事的制度设计
(一)独立董事职业化。
目前我国上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随意性比较大,许多上市公司为提升公司形象,追求名人效应,往往聘一些知名人士作为独立董事,结果是造成大量花瓶董事、人情董事存在,独立董事不独立,独立董事不懂事现象普遍。为解决这种现象,统一独立董事的资格认证,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就很有必要。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就是要在社会上形成一批职业董事、专职董事,并由上市公司通过一定的程序聘请或任命到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定独立董事的准入机制。独立董事的核心价值在于对公司高管及大股东等的监督与制衡并为公司的发展提供建议,因此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独立董事的准入人选应具备一定程度教育背景和相应的商业阅历,并能懂得资本市场运行理论等知识与经验的人员,可以是精通法律、财务会计经济等方面的人员以及具有公司治理经验的高管人员。
2、独立董事的考任制度。独立董事人选确定以后,如果想要成为独立董事,必须通过由中国证券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进入独立董事人才库,对于具有上市公司治理经验的高管人员,以及具有法律、经济、金融等方面的专家教授则可以放宽准入门槛,不予考试而直接进入独立董事人才库。各上市公司聘请的独立董事必须从中选定。
3、成立独立董事自律组织。独立董事除了要受中国证券会的领导外,还要成立独立董事协会,实行独立董事的自律管理。通内部管理,制定行业和行为规则,建立独立董事的评价体系,加强独立培训教育,逐步实行独立董事的规范化管理,改变日前独立董事管理不规范的现象。
(二)完善独立董事激励机制。
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对其进行适当的激励是很有必要的。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可以从两方面进行:薪酬和声誉。
1、薪酬。立董事的薪酬是个两难问题,薪酬过高则容易产生对公司的依赖性,丧失其独立性;过低则又不能调动其积极性。但是独立董事毕竟也是人,他们付出劳动也应当得到报酬,如果过分强调其独立性而忽视薪酬对其的激励,则这种“独立”也不是由衷的。当公司的效益和业绩与他毫无关系的时候,他还有什么动力,我们又有什么理由要求他花大量的时间去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和计划呢?借鉴外国成功经验,我们可以采用固定薪酬和其他激励措施相结合的办法。(1)固定薪酬:独立董事的作用在于监督和制衡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固定薪酬在调动其积极性方面有着重要作用。为有效的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独立董事的固定薪酬应由独立董事协会统一发放,并由相关的有权机关进行监督,其经费来源则是聘请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的统一上交费用,专门用来发放独立董事的固定薪酬。固定薪酬除了与独立董事的级别、职称有关外,还要与当地的发展水平相适应。(2)临时津贴。临时津贴是为了鼓励独立董事的恪尽职守而设计的。临时津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独立董事为公司出具有益的报告和可行性计划,能够为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在保护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有突出作为的;在监督高管的不法行为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对公司存在问能够及时发现并提出可行性建议的;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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