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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事案由的确定

http://www.dffy.com 2003-11-15 21:32:32 作者:李富金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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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准确性。确定案由,根本的一条还是要揭示出案件争议的法律关系。如果停留于表面,势必不能把握本质。①诉讼标的物不是案由。标的物只属于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内容。以标的物作为根据,导致案由分类上五花八门,因为物种是不计其数的,不能定诸如“液化气供应合同纠纷”、“寻呼费纠纷”之类的案由。②诉讼请求不是案由。请求不决定法律关系的内容,而且基于一个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有多个请求,不同的当事人还会有不同的请求。如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归还货款,而被告辩称货物质量有问题,则案由不应是购销合同货款纠纷或购销合同质量纠纷,而应只是购销合同纠纷。③民事责任不是案由。“返还财产”、“排除妨碍”等属于民事责任,不应成为案由。民事责任是侵害民事法律关系造成的后果,不是法律关系本身。民事责任共有十种类型,不同的案件可能产生同一类型的民事责任,而同一个案件也可能有多种民事责任形式。不能因此将纷繁复杂的民事案件归结为十个案由,或者将一个案件定成多个案由。
  3、概括性。案由是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本质概括,这里有一个概括适度的问题。为便于引用,案由应当简洁、明了,不可拖沓,这就要求对相关的民事法律关系进行概括。如“融资租赁合同迟延交付租赁物纠纷”的案由就过于罗嗦,还有如“相邻通风纠纷”、“相邻通道纠纷”、“相邻排水纠纷”、“相邻截水纠纷”等,完全可以概括为相邻关系纠纷,既反映争议的法律关系,又言简意赅。但应注意也不能过于笼统,定诸如“债务纠纷”之类大概念的案由,这样不能反映案件的个别特性,债务类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类别。从司法实践看,民事、经济案由合计不超过100个较为适宜,这样既能区分不同案件类型又便于司法实践操作。
  最高法院制定的民事、经济案件统计表中,总体上分类比较科学,可以作为确定案由的参考。民事统计表基本上按债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法律关系类型进行划分,经济统计表基本上按合同、侵权、权属的纠纷类型进行划分。民事统计表中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类及经济统计表中的运输合同纠纷与其他并列的案件类型在逻辑关系上不属同一层次,建议能予以调整。另外,最高法院已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确定了新刑法的所有罪名,这实际上也是刑事案由。民事案由上,完全可以参照此办法,制定全国范围内统一适用的案由标准,以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的科学性、规范性。对随着社会形势发展出现的新类型纠纷,可以适时修订扩充新的案由。

民事案由分类的设想

  确定民事案由,既要依据实体法,又要依据程序法,是一项非常艰巨庞杂的工作。笔者不揣浅陋,参考最高法院的案件统计表和一些省、市的案由,试图从逻辑关系上进行重新排列、归纳,目的旨在抛砖引玉。
  在笔者的设想中,概括了一些新类型的案件,如侵害商业秘密案、互易合同纠纷案。由于新的法律关系不断产生,对一些较为复杂的案由未予归纳,留待以后进一步研究。对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案件,未将其列为专门案由,因其属于特殊的非讼程序,并非案件类型,它们涉及的债务关系可能基于各种具体法律关系,非一个案由所能概括。
民 事 案 由 分 类 表
  
  一、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案由
  1、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
  2、认定公民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
  3、选民资格案
  4、宣告失踪案
  5、宣告死亡案
   二、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案由
  6、认定财产无主案
   三、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案由
   (一)物权类
  7、所有权权属纠纷案
  8、侵害所有权纠纷案
  9、使用权权属纠纷案
  10、侵害使用权纠纷案
  11、侵害典权纠纷案
  12、侵害留置权纠纷案
  13、侵害抵押权纠纷案
  14、共有权属纠纷案
  15、侵害共有权纠纷案
  16、相邻关系纠纷案
   (二)知识产权类
  17、著作权权属纠纷案
  18、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三)债权类
  19、买卖合同纠纷案
  20、互易合同纠纷案
  21、赠予合同纠纷案
  22、借用合同纠纷案
  23、保管合同纠纷案
  24、委托合同纠纷案
  25、著作权合同纠纷案
  26、遗赠纠纷案②
  27、合伙合同纠纷案
  28、无因管理纠纷案
  29、不当得利纠纷案
   (四)继承权类
  30、继承纠纷案
  31、遗赠抚养协议纠纷案
   (五)人身权类
  32、侵害生命健康权纠纷案
  33、侵害姓名权纠纷案
  34、侵害名称权纠纷案
  35、侵害肖像权纠纷案
  35、侵害名誉权纠纷案
  37、侵害荣誉权纠纷案
  38、监护权纠纷案
  39、婚姻纠纷案
  40、收养纠纷案
  41、抚养纠纷案
  42、扶养纠纷案
  43、赡养纠纷案
   (六)劳动争议
  44、劳动争议纠纷案
   经 济 案 由 分 类 表

   一、关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案由
  1、企业破产案
   二、关于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案由
  (一)物权类
  2、侵害国有财产经营权纠纷案
  3、侵害承包经营权纠纷案
  4、侵害股权纠纷案
   (二)知识产权类
  5、专利权权属纠纷案
  6、侵害专利权纠纷案
  7、商标权权属纠纷案
  8、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9、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三)债权类
  10、购销合同纠纷案
  11、借款合同纠纷案
  12、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
  1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14、运输合同纠纷案
  15、仓储保管合同纠纷案
  16、保险合同纠纷案
  17、供用合同纠纷案③
  18、委托合同纠纷案
  19、租赁合同纠纷案
  20、承包合同纠纷案
  21、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22、技术合同纠纷案④
  23、商标权合同纠纷案
  (1999.5写作)
  (注:2000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将案由分为四部分五十四类300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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