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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系统工程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中的应用

http://www.dffy.com 2004-6-3 21:06:23 作者:胡艳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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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内容:系统工程方法是按照系统思想、观点和方法科学地分析和处理所涉及问题的一系列方法,它是人类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不断实践中而产生的科学的方法论。系统工程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如案件线索初查、组织指挥、侦破案件、深挖犯罪等方面起着指导性的作用。
  关键词:系统工程方法   职务犯罪   侦查   应用
  职务犯罪侦查是国家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当前的职务犯罪不断呈现出智能化、专业化、隐蔽化等特点,这就要求侦查人员及时转变执法观念,开拓侦查思路,提高侦查水平。系统工程方法是人类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指导系统工程实践而初步形成的,它是按照系统思想、观点和方法科学地分析和处理所涉及问题的一系列方法。系统工程方法的跨学科性和高度的科学性,对于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笔者就系统工程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应用谈点自己初浅的看法,以供大家商榷。
  一、系统工程方法的概念和内容
  系统的概念,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后才出现的。所谓系统,就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联系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整体。工程,就是实干,就是用我们掌握了的客观规律去改造客观世界。系统工程方法,就是组织管理系统规划、研究、设计和使用的科学方法,是一种对所有系统都具有普遍意义的科学方法,也就是要求按照系统思想、观点和方法分析和处理组织管理所涉及的问题。系统工程方法是人类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领域的不断实践中而产生的一系列科学处理问题的方法,它包括整体观念、综合观念、科学观念、创新观念等。
  1)整体观念,就是要用系统的方法研究系统的对象,立足整体,统筹全局,全面规划,协调处理,使系统的总体与部分之间、部分之间、系统与环境之间达到辩证统一。我们说系统是由各部分组成的,系统的功能要大于各部分的功能。古代哲学中就有"总体大于各部分总和"的论点,这里的大于,指的是各部分组成一个整体后,产生了总体的功能,即系统的功能,这种功能的产生是一种质变,因为这种功能是各部分所不具备的,系统之所以为系统,不仅是各个组成部分的简单的总和,而在于它具备总体的系统的功能。如"三个臭皮匠,顶过诸葛亮",又比如说一个球队,个人技术再好,如果没有正确的战略战术以及相互的默契配合,也难以取胜。因此我们强调在处理问题时,要有全局观念,整体观念。
  2)综合观念,即要求从系统的总目标出发,将各种有关的经验和知识予以有机结合,协调运用,从而开发出全新的系统概念,创造出全新的系统结合和功能,这就是1+1>2的系统综合效果,即综合出创造,综合出效益。现在我们经常讲的"整合资源"也是讲的综合观念。如世界著名的阿波罗登月计划中,登月舱是其中关键的一项工程,但其中所采取的单项技术都是已有的成就技术,只是很巧妙地把它们综合起来,起了卓越的作用。
  3)科学观念,即要求分析问题时树立科学的观念,按照科学规律办事,努力开发系统的潜在价值。也就是说,我们在处理问题时,一方面要有严格的工作步骤和工作顺序,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另一方面要遵照科学规律办事,充分认识到整体与部分的统一、协同与矛盾的统一。即整体是相对的,它既是更大系统的部分,又是本系统的整体,整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层次和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整体的各组成部分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
  4)创新观念,系统工程方法是现代科学技术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要求人们在运用现代科学技术的同时,充分发挥人的创新能力,大胆地进行系统的概念开发和结构开发,以实现系统的最优效果。由于现代社会实践发展的节奏加快,社会运动加速,未来的因素成为现实的过程,要求我们加强超前性预测,不断创新,以便为进行"目的性"的活动提供保证。
  二、系统工程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应用
  既然系统工程方法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和社会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产生的科学的方法论,它来源于实践,那么反过来又要指导于实践,作用于实践,对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也不例外。职务犯罪侦查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检察机关依照法律对可能已发生了的职务犯罪收集相关证据、查找并抓获犯罪嫌疑人所进行的各种专门调查活动以及采取的强制措施。当前,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进步,职务犯罪往往具有犯罪手段多样化、犯罪主体智商化、犯罪技术隐蔽化、犯罪人员日趋网络化和集体化等时代特征,我们要运用系统工程方法去认识和处理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如打击犯罪与服务经济、侦破案件与严格执法、提高办案效率与深挖犯罪的关系等等,以便明确侦查思路,提高侦查水平。系统工程方法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的应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案件线索初查工作中的应用
  系统工程方法要求我们在处理问题时要综合情况,科学分析,在职务犯罪案件案件线索初查工作中也应如此。我们知道,案件线索是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基础,没有了案件线索,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就如同无源之水,无米之炊。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初查,也叫立案前的审查和调查,是指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对收到的有关职务犯罪案件的控告、检举线索、自首以及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的线索,为初步判明犯罪事实是否存在,是否需要立案侦查所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在所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线索中,由于受控告人和自首人本身的文化、法律知识和客观条件等诸多因素的限制,不可能提供更多更具体的情况,有的是真实的,有的是失实的,有的真伪相杂鱼目混珠,不一而是。因此我们的办案人员就需要对所受理的材料进行认真筛选、甄别,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一是根据案件线索来源,分析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有无利害关系,判断举报材料的可靠性;二是根据举报线索,分析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家庭状况、生活情况,判断其是否有职务犯罪的可靠性;三是根据举报情况反映的职务犯罪问题所发生的时间、地点、手段、金额、职务等,判断案件的可查性;四是根据举报事实,分析判断其职务犯罪是否达到立案标准,是否有法定需要追究的条件,减少初查的盲目性。如银行工作人员受贿,多以利用贷款的职权进行,那么在线索初查中,我们要注意调查的是发放贷款中反映的问题,即与被举报人有贷款关系的部门和个人。又如基建领域职务犯罪,多是利用招投标、发承包、付款等职权进行,我们要调查的重点是对其职权范围即有可能给他人提供职务上、职权上的帮助有多大,所发生的业务量有多大,这些情况都要摸查清楚,以综合分析。
  二)在侦查指挥决策、组织协调方面的应用
  整体观念是系统工程方法中的首要原则,它要求把重点始终放在整体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上,从整体看局部,紧紧把握整体具有系统各部分所不具有的新质的功能(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在我们的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中,也要立足全局,把握全盘。我们知道,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打的是整体战,既讲究个人的办案水平,更讲究团队精神,一个案件办不办得成功,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部署、安排、组织指挥显得尤为重要,这就要求我们从整体出发,统筹安排、合理部署。首先是综合情况,制定侦查决策。即要将各种涉案信息进行综合,如重点人物、要害人物可能实施职务犯罪的情况、涉案人或嫌疑人的社会关系、兴趣爱好等等,分析各种信息情报所反映的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从中筛选出重点范围和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侦查决策。可以这么讲,侦查决策的科学、准确、切实可行是侦查成败的关键。其次是侦查指挥,即将侦查决策转化为侦查行动。一个案件的侦查行动,往往涉及到多人多事,涉及到多个部门的职责或相关专业性的领域,指挥有方,调度得法,就能充分发挥侦查人员的才能,做到人尽其才,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如有的贿赂案件侦查中,涉及到多人多事,那么先传哪个对象,后传哪个对象;或是先传受贿对象,后传行贿对象的某一个或某几个;或是兵分几路,同时将涉案对象传到位,就要我们科学分析,找出最优行动方案。再次是整合资源。在职务犯罪案件侦查过程中,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我们都要召开案件碰头会,即将各小组获取的证据材料、案件的侦查进度情况进行汇总,以确定下一步侦查方向和步骤。此外,职务犯罪往往是跨地区、跨行业作案,牵涉面广,对资源我们要优化配置,如反贪部门在办案中发现涉嫌渎职、侵权案件时,可以并案侦查,协作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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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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