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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文《刑事推定研究》摘要

http://www.dffy.com 2007-6-5 11:38:38 作者:李富成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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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推定是指在基础事实得到证实的前提下,根据法律规定或经验法则,在没有反证的前提下,得出推定事实的一种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推定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基础事实、推定根据、推定事实,其中,基础事实是前提,推定根据是关键。

  从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看,不仅涉及到外部证明对象,还涉及到内部证明对象。外部证明对象可以用证据证明,而内部证明对象:如,“明知”、“故意”、“目的”,难以用证据证明。刑事实体法所规定的“明知”、“故意”、“目的”,只能依靠推定来认定,推定是证据之外一种重要的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

  基于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不同的证明要求,以及在证明上注重客观真实的传统,尽管我国民事法律中有大量的推定规定,但在我国刑事立法中极少有推定规定,这使得运用推定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故意”、“目的”,缺少法律根据。立法上的不足,势必影响刑事诉讼的顺利推进。司法机关在无法认定被告人主观是否具有“明知”、“故意”或“目的”时,通常做法是:要么把被告人降格处理,要么将被告人放掉。

  从国外和香港地区的立法实践,以及《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看,对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故意”或“目的”的认定主要是采用推定的方法,而不是用证据证明。我国刑事立法完全可以借鉴国外及香港地区的立法经验,特别是借鉴《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相关规定,引进刑事推定规则来认定被告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故意”或者“目的”。

  推定最基本的分类是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法律推定是法定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对成熟事实推定的法律化,法律推定要求司法人员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进行推定,目的是使司法人员在运用推定的过程中能够有法可依。不过,与证据证明相比,推定降低了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降低,意味着错案发生的风险在增加。所以,在运用推定认定案件事实时,要遵守推定的规则。

  在刑事诉讼中,不仅要坚持无罪推定,还要允许特定情况下的推定有罪,特定情况下的推定有罪与无罪推定并不矛盾,二者反映了不同的价值取向。但是,特定情况下的推定有罪,要坚持严格的适用条件,防止危害被告人的权利。

  在方法上,本文借助于案例分析、比较研究等方法,力争理清推定的来龙去脉。在路径上,本文遵循从日常生活到民事活动,从民事诉讼到刑事诉讼,从具体到抽象的轨迹研究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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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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