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刑事证据领域又添一本力作──《刑事推定研究》读后感 |
|
| http://www.dffy.com 2008-5-22 21:45:36 作者:杨文革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证明理论是证据理论中的难题,推定又是证明理论中的难点。多少年来,我国证据理论研究著述之多,虽难说汗牛充栋,亦称得车载斗量。但勇于并敢于触碰推定这一难题者,屈指可数。而能够最终著成书作者更是寥寥无几。李富成博士就是这极少数勇敢者。
经过三年潜心研究,李富成博士的新著《刑事推定研究》于五一前正式出版了,这是我国证据学理论中的又一力作。

李富成博士是我的同门师兄。他长我一岁,高我一级(他是04级博士生,我是05级博士生,均师从法学名家崔敏教授)。我们年龄相仿,共同语言颇多,时常一起探讨专业问题,互有启发。在他的新作出版后,我有幸第一时间拜读,甚感荣幸。拜读之余,说上两句,算是祝贺。
按照我国刑法构成理论,证明犯罪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标准。不仅要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危害行为,而且要证明犯罪嫌疑人主观上具有明知、故意或目的。明知、故意、目的属于心理内容。如何证明人的心理内容?目前还是证明上的一个难题。虽然当今科技水平非常发达,人类藉其可以上天入地,但还无法对人类心理活动作出准确的认定。
李富成博士认为,研究诉讼理论不能脱离司法实践,如果诉讼理论不能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必将受到司法实践的嘲讽。《刑事推定研究》重点探讨了如何通过推定来认定犯罪嫌疑人主观上的明知、故意、目的。这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司法实践中证明的难题。作者在重视解决司法实践中难题的同时,不忘诉讼理论上的推进。在推定的基础事实、推定的条件,推定有罪与无罪推定的研究方面,作者均有重大的拓展。法学泰斗陈光中先生对之有高度评价。尤其是《刑事推定研究》一书选取了许多精彩案例,作者就这些案例中的推定问题的分析,对公安司法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刑事推定研究》一书从结构上可以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从概念入手,厘定了刑事推定概念的具体含义;第二部分探讨了推定的基础理论,包括推定的构成、推定的规则以及推定的价值;第三部分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入手,对刑事推定的运用展开论述,认为推定有罪是在基础事实得到证实之后,对犯罪事实所做的一种有罪的推定,其与有罪推定有本质的不同。
李富成博士意识到了推定的风险问题,他认为:“推定对案件事实的认定不可能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所以,“推定是有风险的认定案件事实的方法”。鄙人接触一些司法人员,他们对推定的基本知识略知一二,当遇到案件证据不足时,每每想到是否可以用推定来解决这一困顿局面。因此,对推定存在的风险必须有一个清醒地认识,否则,随意滥用,极有可能降低证明标准,埋下错案隐患。
《刑事推定研究》选题新颖,结构完整,论述有力,用语规范,资料运用得当,体现出作者深厚的理论功底和较强的科研能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推定问题失去了进一步研究的余地。以鄙人愚见,对古今中外的推定进行分类研究,就是一项需要投入大量精力和耐心的基础性工作。在我们常见的推定研究中,将推定分为:法律推定和事实推定、可反驳的推定和不可反驳的推定等。那么,在这些分类之外,还有没有别的分类?不同的推定究竟有什么不同的功能?仅仅是确定证明责任的分担吗?有没有对人们行为进行引导的功能?有没有惩罚的功能(比如,交通肇事中逃逸者推定其负全责)?还有,在基础事实确定的前提下对未知事实的推定,与在证据基础上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这二者之间是否泾渭分明?有无交叉?比如,从将被害人头颅割下这一基础事实,法官是“推定”被告人有杀人的故意,还是直接可以“确定”或者“认定”被告人有杀人的故意?从被告人肝门排出毒品这一事实,是可以直接“确定”或者“认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还是仅仅“推定”被告人明知是毒品?如此等等,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由于鄙人在推定问题上没有系统一贯的研究,只有一点零星的思考,很不成熟,甚至是错误的,更由于自己才疏学浅,力有未逮,要对李富成博士的大作做出全面准确的评价,是不可能的。以上一点议论,只是有感而发。
不过,以我与李富成博士的数年交往,完全能够对李博士的人品和刻苦精神作出“认定”(而非“推定”)。在公安大学研究生中,李富成博士享有很高知名度,绝大部分研究生包括本科生都知道他。在公安大学三年的学习期间,李富成博士几乎都是在图书馆中度过的。由于他常去图书馆,时任图书馆馆长的汪勇教授戏称其是图书馆编外工作人员。图书馆的老师对他非常关照,给他留下专用座位,图书馆老师的厚爱甚至引起部分师弟师妹的“忌妒”。他还乐于助人,经常有研究生、本科生向他请教如何写文章。他总是诲人不倦。所以,他有不少研究生、本科生的朋友。其中不乏师妹粉丝。
作为李富成博士的师弟、好友,在他的大作出版面世之际,写下以上文字,馨香祝之。
查看杨文革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刑事推定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成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