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
i [前苏联]波鲁鲍夫.预审中讯问的科学基础[M].冯树樑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5,1. ii 郝宏奎.侦查学的发展、困惑与反思[C].郝宏奎主编.侦查学论坛(第3卷).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5. iii 郝宏奎.侦查讯问改革与发展构想[C].樊崇义主编.刑事审前程序的改革与展望.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271. iv 任惠华.中国侦查史[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204-206. v 张成敏.案史——西方经典与逻辑[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472. vi 林邦梁.台湾刑事诉讼中之强制处分[C].陈光中、陈泽宪主编.比较与借鉴:从各国经验看中国刑事诉讼法改革路径——比较刑事诉讼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356. vii 张新枫.坚持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创新,继续推进和深化刑侦改革[J].中国刑事警察,2006,(2):6. viii 转引自王兆鹏.刑事被告的宪法权利[M].台湾大学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印行.1999,36. ix 易延友.沉默的自由[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267. x 刑事诉讼法修改应坚持“打”“保”结合[N].人民公安报,2007-6-13(4). xi 何挺.刑侦工作情况与思考[C].高级警官培训讲堂录——公安工作研究专辑.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64—67. xii 张新枫.坚持正确方向,不断发展创新,继续推进和深化刑侦改革[J].中国刑事警察,2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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