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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取款的ATM机高喊:我冤枉啊

http://www.dffy.com 2008-3-8 15:00:31 作者:张国民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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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检察官、律师大人们,法学博士、法学教授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关心我的网友朋友们:

  大家好!我是许霆取款的那台ATM机。这段时间里大家给与我太多的关注,只因为有个叫许霆的人在我这取走了17万。这事可不是我的责任啊,可是大家给了我太多莫须有的罪名,现在我不得不站出来高喊:我冤枉啊!实在太冤枉啊!

  冤枉一

  许霆取走17万这件事,所有人都说是我的错。辩护律师还要我出庭当被告。其实,这事不是我的错。

  我和我的那些兄弟(我们银行其他ATM机)姐妹们(银行柜台上计算机)都是我们的老总(银行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器)的通信员和传令兵。我们和我们的老总通过网络相连,我们得到的一切信息都要适时地传给我们的老总(银行服务器),老总根据它的判断,给我们发回指令,我们会忠实地执行老总的指令。许霆取款的那天,我们(ATM)和老总(服务器都)在正常工作,因为没人通知我们休息。我是忠实的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既没有失职也没有越权。许霆取走17万,我只是个执行者,把责任都让我承担,我实在太冤枉。

  冤枉二

  这段时间大家都在争论一个问题,说我属不属于金融机构?法院、检察院认为我属于金融机构,辩护律师说我不属于金融机构。其实,他们都对,又都不对。

  在我正常工作的时候,我是与我们的老总(银行服务器)相连的,我的一切行动都听从老总的指令,我获取的一切情报(信息)也必须适时的报告给老总。我及我的兄弟(ATM机)姐妹(银行柜台计算机)和老总(银行服务器)共同组成了我们的主人(银行)的信息管理系统。我们的主人(银行)的所有业务信息管理都是由我们承担。如果我们集体罢工,银行就无法营业。这时你说我属不属于金融机构(银行)?

  如果我病了(发生了硬件故障)或下岗了(与银行的信息网络断开),我就什么也做不了了,最多我也就能当个保险柜,因为,他们把我制造的很坚固。这时如果我主人没把我当废品卖了,我也只能算是金融机构(银行)的物件了。这时我还能算金融机构吗?

  冤枉三

  有不少法律专家说,我“是机器不是人”,“我知道不等于银行知道”,“我的行为不代表银行的真实意识表达”。这话我也冤呐。

  朋友们,我们是机器,可我们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机器。我们是安装了人工智能程序——软件的机器。我们是能够代替人类完成按他们预先设置的工作要求的机器。给我们安装的人工智能程序——软件是我们的制造设计者按照我们主人的意志要求设计制造的。我们在上岗前,是要由我们的主人进行严格的测试、审查、验收的,不符合他们的要求是不会让我们上岗的。我们上岗后的一切工作行为和结果,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好像有“电子商务法”什么的吧。我们正常工作状态下一切行为和结果,如果不能代表我们主人(银行)的真实意识表达的话,与我们交易的成百上千的储户岂不都成了罪犯(未经银行许可,把钱取走)。

  冤枉四

  我的主人(银行)说,我们的制造商的技术人员在给我们保健(系统升级)时,把我给弄出故障了。其实,不是那么回事。

  我们的制造商的技术人员在给我们保健(系统升级)时,是对我们全体(包括兄弟姐妹和老总),没单独针对我,没给我什么特殊待遇。我当时身体(硬件)正常,神经(软件)也正常。不然的话,我怎么能识别银行卡的信息并能传给我们老总(服务器),也能执行老总给出的指令,收钱、吐钱。在说了,我的主人也不会让我们带病工作呀。

  冤枉五

  大家都在争论许霆取款时我们知不知道,说我们不知道,又冤枉我们了。许霆取钱针对我们(银行信息管理系统)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无论是许霆还是任何人,他把银行卡插人的插卡口,我就会读取卡上的信息(姓名、年龄、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开户账号等),然后,我把这些信息上传给我们的老总(服务器)由它来核对,这些信息与这人在开户时登记的信息是否一致,一致了他就是我们的合法用户,我的老总就会给我发回指令,请他输入密码,以证明是否持卡人本人在操作。我以同样的过程上传信息,老总(服务器)识别密码正确,给我指令,允许进入该人在老总(服务器)那开设的账户。在他操作的时候还有监控录像,录下了他的面部特征及他的取款行动。他那来的秘密呀。

  冤枉六

  所有人都认为许霆取走17万是我的错,还说我没发出警报。这是我最大的冤屈。我是在执行老总(服务器)的指令,我没错呀。

  许霆插卡后,我读取了信息,传给了老总(服务器),老总确认为合法用户,下达指令给我,提示他输入密码,我同样传给老总(服务器),他确认秘密正确,给我下达指令,带该人进入,他的账户,然后让我问该人(许霆)你要干什么?是取款还查余额还是转账?他回答取款,我问取多少?他说1000元。我就把这些传给了老总(服务器)。老总是知道许霆账上余额的,一般情况下,老总会判断出他没那么多钱,会给我发出指令,让他出去,重新申请取款额。如果他重复下去,我们就会认为他恶意操作,我会向值班人员发出警报,他们会出来制止他。这天的情况特殊,我的老总(服务器)不知那根神经出了毛病,账上只有170元,居然同意批准给他1000元,并给我发了指令,我能不执行老总的指令吗,就给他吐了1000元。没想到,这小子贪得无厌,又申请了1000,老总有批准了,我又给了。这小子就这样不停的要,老总就不停的批,不停的发指令,我也就不停的给吐钱了。就这样他许霆)取走了17万。你们说说,这能怨我吗。

  再说发警报的事。我们发出警报是有规定的,不能乱发。1、是有人破坏我们的身体(硬件)比如,砸坏我们的机箱、切断我们的电源、破坏我们的监控设施等等。2、破坏我们的神经(软件)比如,违反我们老总的规定,进行恶意操作等等。而当时许霆这小子没做这些违反我们规定的事呀,我不能报警呀,不然我就违反规定了。我可是忠于职守的。

  朋友们啊!看看我冤不冤呀?我实在太冤了。我强烈呼吁我的制造、设计者及他们的同行们,唤起你们的良知吧,勇敢的站出来,替我洗清这不白之冤。也恳请办案的法官、检察官们聘请一些计算机软件专家参与案情调查,还我们ATM机一个清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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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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