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cy.dg.gov.cn/falv/shangyeyh.htm
http://www.pbc.gov.cn/rhwg/19981801.htm
http://www.gdgs.gov.cn/cyfg/GSf.htm
http://news.xinhuanet.com/zhengfu/2002-10/29/content_611342.htm
43.社会治安形势统计数据:http://www.mps.gov.cn/cenweb/brjlCenweb/jsp/common/article.jsp?infoid=ABC00000000000041967
http://fzsb.hinews.cn/php/20070207/29953.php
http://news.sina.com.cn/c/2006-01-20/02578031507s.shtml
① 追溯起来,经济犯罪的概念最早由英国学者希尔提出,1872年希尔在英国伦敦进行的预防与抗制犯罪的国际会议上,以“犯罪的资本家”为题作了主题演讲,在演讲中首次使用了经济犯罪一词。此外,在萨瑟兰“白领犯罪”之理论基础上,美国国会于1979年在《改进司法体系管理法》(The Justice System Administration Improvement Act)中对白领犯罪下了官方定义,白领犯罪是一种或一系列通过非体力性手段,采用隐蔽的方针或诡计,以便非法避免付出或者损失金钱财物,或者非法获取经济或个人利益的行为。而德国法学界的主流观点是由林德曼提出的,“林德曼强调经济犯罪是对经济生活的超个人的(社会的)法益的侵害”,主张把国家整体经济当作刑法保护的法益,认为经济犯罪是针对国家整体经济及其重要部门与制度而违法的可罚性行为。但考虑到上述并非本文论述之重心,故仅在此简要阐释。
②该观点认为,“经济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工业、农业、财政、金融、税收、价格、海关、工商、森林、水产、矿山等经济管理法规,或者盗窃、侵吞、哄抢、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和公民的合法财物,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和经济建设,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严重损害,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陈兴良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按照这种观点,经济犯罪应当包括以下三类:(1)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2)侵犯财产罪;(3)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其他犯罪。
③该观点认为,“经济犯罪活动或表现为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国家经济管理活动的行为,或表现为利用职权牟取暴利的行为。总之,经济犯罪是指一切危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陈兴良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2页。)按照这种观点,经济犯罪主要包括两大类:(1)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2)侵犯财产罪。此外,分则其他章规定的某些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的犯罪,如制造、贩卖假药罪、贩毒罪、贿赂罪亦属之。
④该观点认为,“经济犯罪就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法利益,滥用商品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等环节上所允许的经济活动方式和经济权限,违反所有直接与间接调整经济活动的法规,危害正常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秩序的行为。”(陈兴良主编:《经济犯罪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3、14页。)
⑤ 佚名:《经济犯罪概念与特征新论》,摘自中国法学资源网(http://www.laim.cn/)。
⑥ 主要有:1982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中,确定走私罪,投机倒把罪,盗运珍贵文物出口罪可以适用死刑;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将走私罪细化分解为多个罪名,其中走私毒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将刑法典第171条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和《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中的走私毒品罪合并,确定罪名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法定最高刑为死刑;1993年7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确定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将刑法典中的伪造国家货币罪修改为伪造货币罪,并将其法定最高刑提高为死刑,同时,对新增加的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法定最高刑也规定为死刑;1999年1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中规定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发票罪,这两个罪名的法定最高刑也规定为死刑。
⑦ 至少在传统刑罚观念中是如此,但针对经济犯罪是否有最大的威慑力,对此笔者持怀疑态度。
⑧ 黄风(译):《意大利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⑨ 罗结珍(译):《法国新刑法典》,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⑩ 冯军(译):《德国刑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11 赵秉志主编:《英美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9页。
12 参见:储槐植著《美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13 张旭,李海滢等(译):《澳大利亚联邦刑法典》,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4 罗大华主编:《犯罪心理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59页。
15 邱兴隆,许章润著:《刑罚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30页。
16 同上。
17 数据来自公安部发布的历年社会治安形势统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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