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从可行性的角度考量。“资格罚”模式在实践操作中有“资格刑”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相较于刑法,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前提法具有更强的适应性与灵活性,随着经济的发展与形势的需要可以灵活地增加“资格”的类型。②由相关的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监管机关凭借自身对本行业的充分了解,依据法律法规来具体适用“资格罚”,将更具有合理性与准确性。③上述机关可以通过完善原有的登记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公告制度等技术措施实现对“资格罚”有效的执行与监督。④尽管行政处罚的适用比刑罚的适用有更大的随意性,可能会由于行政机关的滥用权力造成处罚的不公平,但行政诉讼的存在可以作为最后一道防线从根本上遏制这一点。
(三) “资格罚”模式必需的配套理论完善与技术措施
笔者在上文中对“资格罚”立法模式的基本理论架构及其科学性进行了论证,如果我们肯认上述论证的话,下一步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考虑——在理论具体化为制度付诸实施的时候,我们还需要做些什么?笔者认为这个问题可以分成两个层面回答:一是法律层面,二是技术层面。
1.从法律层面来说最核心的当然是立法的相应完善。这又包含两方面:一是从整个法律评价体系的角度必须丰富行政法特别是《行政处罚法》、民商法、经济法中关于“资格罚”的规定,首先把框架搭建起来。二是从“资格罚”本身的完善来说,首先必须对“资格”的具体内涵与类型进行扩充、丰富与具体化,针对自然人与单位犯罪不同的特点规定相应的“资格罚”。上文表格中已经列举了一些,例如一些人身依附性比较强的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会计师资格、作为发起人成立公司的资格、担任银行、保险、证券行业工作人员的资格等只能适用于自然人,而从事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用器材、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生产与销售活动的资格、贷款资格、投保资格、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资格等则是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都可以适用的。同时单位犯罪除了营业资格等一些特有的资格以外,应该进一步扩展。“对企业犯罪的有效手段并不一定限于刑罚手段,取消营业执照或营业登录、停止业务命令等行政制裁很多情况下比刑事制裁更有效。”20其次应该借鉴国外“资格刑”的分立制21,对“资格罚”的罚度进行细化处理,分为3年以下、3年以上5年以下、5年以上15年以下与终身等梯度22,使处罚更加科学。
2.从技术层面有一些配套的制度需要建立与完善。例如建立单位的诚信公示制度,定期将实施经济违法与经济犯罪的单位在报纸或其他传媒上进行公告,从而通过媒体的作用确保“资格罚”的价值得到真正实现,威慑作用得以切实发挥,保证“资格罚”的适用效果23。“舆论能够动员群众力量,造成对假冒伪劣商品生产者和销售者强大的正义压力,迫使他们中止违法犯罪行为,放弃各种非法动机。”24同时,经济管理部门与行政监管部门应该完善原有的登记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防止“在申请时,都是申请人自己填写‘是否曾经犯罪’或者‘因犯何罪受过何种刑事处罚’,当然申请人是不会填写自己曾实施过经济犯罪的”25这种情况出现。“资格罚”模式在预防这一点上是有优势的,因为相关部门本身既是适用主体又是经济领域的相关审查主体,只要建立完善的登记制度与档案管理制度,辅之以必要的审查,上述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五、结语
限制与剥夺特定资格对于防治经济犯罪的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通过何种立法模式对其进行适用却存在争议。主流观点主张将其规定于刑法附加刑中,即“资格刑”立法模式。但笔者对此不敢苟同,因而在对上述模式进行质疑与批判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另一种设想——丰富行政处罚中已有的限制与剥夺特定资格的规定,构建完善的资格罚体系,即“资格罚”立法模式。进而论证了这一模式的科学性并提出了将其付诸实践必需的一些立法完善与配套措施。
当然,提出一种科学的理论是很难的,而如何把它转化为具体的制度付诸实施是一项更加复杂的工作,绝非一篇短短的文章所能完全涵盖的,本文最大的意义可能只是提出了一种思路与方向,但经过志同者孜孜不倦的共同探索,相信这一理论终能在经济犯罪防治之实践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主要参考文献:
1. 陈兴良.刑法的价值构建[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 陈兴良(主编).经济犯罪学[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3. 储槐植.美国刑法[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4. 冯军(译).德国刑法典[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5. 黄风(译).意大利刑法典[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6. 刘明祥(主编).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研究[M].北京: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7. 罗结珍(译).法国新刑法典[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3年版。
8. 孙国祥,魏昌东.经济刑法研究[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9. 赵秉志(主编).英美刑法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10. 张旭,李海滢等(译).澳大利亚联邦刑法典[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1. [日]芝原邦尔著.金光旭(译).经济刑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12. 曹宏,胡旋.论我国经济犯罪刑罚体系重构[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五期。
13. 荆忠,俞湘静.论经济犯罪的轻刑化[J].犯罪研究,2005年第二期。
14. 刘保瑞. 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职业资格刑分析[J].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年第一期。
15. 李慧英,郝丽丽.关于建立行政刑罚制度的构想[J].行政与法,2005年第六期。
16. 李丽君.资格刑比较研究[J].洛阳大学学报,2005年9月第三期。
17. 李震.刑罚轻缓化的文化分析[J].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8年,第一期。
18. 漆昌国.完善我国经济犯罪处罚中的资格刑制度[J].法制天地,2007年第三期。
19. 宋楠.我国资格刑研究及立法建议[J].成都大学学报,2007年第五期。
20. 王安全. 对我国资格刑的反思与重构[J].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年,第二期。
21. 王笑严.论非监禁刑——刑罚发展的历史趋势[J]. //王牧(主编).《犯罪学论丛》.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年版,第364页。
22. 徐会霞.对我国资格刑的反思与完善[D].西南政法大学2007年。
23. 杨月斌. 金融刑罚配刑模式之改革与完善[J].上海金融,2006年,第十二期。
24. 杨秀英,张云. 伪劣商品犯罪的经济分析[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05年,第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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