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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拒不出庭的心理透视

http://www.dffy.com 2004-4-24 10:50:36 作者:尹彬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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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民告官”案件逐渐增多,官败民胜的消息时有所闻,以致人们产生这样的错觉:似乎只要是“民告官”,多是后者背理。事实上,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有相当一部分并非输在理(即实体)上,而是输在态度(即程序)上。其主要表现,就是绝大多数行政长官漠视法律程序,拒不出庭参与诉讼。有的甚至作出对百姓的起诉不应诉、不举证、不到庭、不答辩、即使败诉也不上诉的极端之举。这些官员为何甘冒败诉的风险而拒不出庭呢?其心理根源何在?
  笔者以为原因有四:一是受特权思想影响而不屑出庭。在他们头脑中,“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残余观念根深蒂固,他们信奉权力至上,认为行政优先,权大于法,法律是为权力服务的。因此,他们只习惯于对上惟命是从,对下发号施令,而绝不会尊重法律,更不屑听命于法律。二是官僚心态作祟而不愿出庭。长期以来,他们以百姓的“父母官”自居,充当着领导者、管理者的角色,社会地位的差异性,灵魂深处的优越感,使他们不愿意与普通百姓平起平坐,对薄公堂。三是面子观念使然而不敢出庭。他们始终认为,当被告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特别是在没有胜诉把握的情况下,出庭无异于出丑。对于那些确实不占理的案件,他们更是持消极态度,认为出庭是输,不出庭也是输,出庭只会给对方提供扬眉吐气的机会而使自己难堪。四是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不需出庭。认为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都是党领导下的国家机关,行政机关的面子总比平头百姓的面子大,不说法院在审判中官官相护,面子还是会给的。因此相信功夫在庭外,出庭不过是闹闹形式,走走过场。
  看来,要改变行政长官拒不出庭的被动局面,首先还得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调整心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平等观,增强现代法治意识,尊重司法,崇尚法律,塑造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不过,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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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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