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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项维修资金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之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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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1-23 18:21:58 作者:刘海燕 徐建云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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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房管局应构成行政不作为违法。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行政机关不作为还没有纳入国家赔偿的救济领域内。当前,为挽回大量流失的专项维修资金,降低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不良因素,在没有新的办法出台之前,房产管理部门应立即行动,切实履行对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职责,依法主动采取行政措施,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处追回被挪用或侵占的资金,尽量减少广大业主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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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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