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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交通管制看权力与权利

http://www.dffy.com 2007-10-10 21:01:42 作者:孙道萃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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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溯西方的宪法历程,人民主权思想是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国家的权力来自于人民,而不是国家自己,国家的权力从属于人民的权利,其权力的价值和目的就在于为人民谋福利,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安全。如果国家权力任意干涉和侵犯公民的权利,则公民可以推他的统治,重新通过选举的方式建立新的政府,继续执行职责和任务。

  在我国,一直就是崇尚权力,裙带关系的盛行,人际关系的潜规则,官本位思想都是传统文化在当下的体现,也是限制权利本位的建立和发展的根源。宪法虽然规定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徒法不足以行”,宪法的落实和全民法律的信仰才是最重要的。

  2、宪政的艰难探索

  依法治国就必须依宪治国,宪政是民主、法治、平等的标志和体现。我国宪政思想的提出和研究起步的很晚,与西方国家相比,我们是落后的。

  宪政是建立在宪法的基础之上的,没有有效的宪法就不会有可行和有效的宪政。我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民主党派参政,宪政的推行需要党的支持和领导,在权利和权力的命题下,就是要以民为本,重视人权的保障,加快依法治国进程。进一步完善一党执政多党参政制度,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少数民族自治制度,发扬民主,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执政。

  3、日益复杂的社会与行政权力的扩张

  现代社会是一个极为复杂和分工细密的系统,“警察国家”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消极和被动的看门是政府已经早就不适应社会的发展和需要,政府的职能不断的扩大,行政权力不断的扩张,从而悄然的紧张了二者的关系,并引发微妙的变化。

  权力具有天然的扩张性和侵犯性,没有控制的权力必将是腐败的权力,没有监督的权利也必将是侵犯的暴力。我国是一个行政大国,尤其是计划经济时代,一切都是计划,从而形成了政府主导一切的全职政府,个人和法人权利边被埋没。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极大的改变了以前的现状,但是政府干预和权力侵犯的事件和现象时常发生。

  社会的变化需要权力的调整和干预,个人本位想社会本位的迈进不是意味着权利与权力的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权利本来就是有限的,但一个基本的前提就是权利优位必须得到肯定和维护。行政权力的扩张极大的危险着权利的生存环境,以至于许多人的权利被以公共利益或社会需要等名义而侵犯,以举行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影响公众的出行和通行自由的权利是值得质疑。公权力到底有多大?公权利到底有什么限制?在权利的视野下,他的价值和出路有在哪里?

  4、现存的人治毒瘤

  民国的建立,以为着封建统治的灭亡,但人治的思想还健在。知道新中国的成立,推翻了三座大山,才真正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实行人民当家作主。似乎法治的进程已经来开了序幕,事实上,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文化大革命的法律虚无主义,人治的遗迹和毒瘤还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的政治体制的改革事实上就是一次人治的清洗和法治的树立,可惜的是时过20多年,效果不是非常的满意,行政体制下的官本位思想,个人集权独断,民主的机制受到了破坏。集中与民主的机制并没有发挥原有的技能,反而被某写人利用,成为他们谋求个人利益和权力的工具。集中与民主在当下有新的命题,那就是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民主的价值就在于公开和无遮盖的执行宪法和法律,在法治规制的道路上行政。

  5、公众权利律意识淡薄、法律信仰缺矢

  文化的魅力在于潜移默化的影响一个民族的走向和价值的选择以及评判趋向,或许是习惯了过去的时代,公众的权利意识仍然是比较的淡薄,同时维权的手段和方法也是很贫乏。

  法律的信仰是法律实施和贯彻的文化根源和动力,法律信仰的缺失会影响法律的执行,权利的法律信仰的培养是权利意识建立和壮大的精神源泉。

  6、人权保障的力度的弱化

  在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中,权利的失落正是人权保障力度弱化的表现。人权就是一个人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权利,人权保障是权力的应然内涵,但是由于现实的力量对比和条件限制,权利往往是人权保障的最大阻力。原因在与人权保护的意识、措施、制度等都存在着不足和空缺。

  我国早就加入了世界人权公约,但是人权保护的现状确实值得我们深思和反省。一贯重视政府的作用,一贯强调社会的利益,从而逐步的弱化了人权保障。习惯是认为的,适时应该打破就不许打破,而不是固守,权利的意义在于此,一切以权利为重!

  小结:在当下的中国,权利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名词,没有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反而权力的地位很高,权力的范围和力量很大。今天的交通管制只是一个缩影,在权利与权力的博弈中,往往是权利居于下风,这是一个值得我们去深思的话题和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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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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