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权力与权利这一个命题是社会学和法律学的永恒话题。自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民主和法治思想的滥觞,权力和权利的博弈便是社会进步与退后的天平。如今已经进入了21世纪,中国法律文化的创新与移植、法学教育的深入、法律职业的完善。然而在中国,权力与权利的法律博弈始终出现不合规律的现象。作为一个学、用法律的大学生,自知知识浅薄,阅历不多,入世不深,但还是要抒发自己的感受,望各位前辈不吝赐教。
关键字:权力 权利 法律文化 宪政 法治与民主 人治与法治
(一)命题的提出
权力与权利是一个永远处在争议境地的命题,在古希腊,民主的思想已经提出,多数人的饿统治才是当时公认的自然思想--公平、理性、正义。虽然是朴素和简单的民主,但显示了权力与权利的地位和价值选择,权利是永恒的追求,权力是多数人的授予。
古罗马通过强权与暴力征服了一个在民主和法治下繁荣的帝国,但是古罗马不可能征服她的文化和民主。古罗马的经久不衰不仅是因为他的权力,也在于他不断的吸收和创新--希腊的法治与民主,法律文化的力量就在于潜移默化中征服一个民族与国家。
中世纪是一个教会的时代,马克思在他的著作中提到,法律、文学、教育、科技……一切都是教会的女仆。在地球的一端,同样是封建文明的鼎盛时期,人治和宗法礼教成为了整个社会的根基和精髓。东西方似乎在同意个大的历史背景演义不同的剧目,事实上并非如此。地理大发现、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商品经济的发展,一切都在悄然中发生着巨大的变化。摆脱宗教的束缚,追求个性与个人自由;挣脱历史的枷锁,开始海外扩张和殖民;反对禁欲和等待,发展经济和工业革命;契约思想的提出,人民主权,自由平等……
西方已经进入了契约时代,意思自治和个人自由成为社会发展的动力深入人心;权利制约权力,权力源于权利,权利是社会的终极福利和自然理性成为共识;法治是社会进步的基础和根本,废止人治和专政。然而在东方的中国却进一步徘徊于封建社会,不断加强的专制,禁锢的思想,封闭的人们,闭关的国策。。。中西方终于在近现代拉开可距离,权利与权力的命题则继续沉积,成为历史的遗憾和后人不可回避的话题,在曲折和反复的中国近现代历史进程中,权利与全力在不断的博弈。
城市的交通管制,受到限制市民的出行,诱发下的交通事故。似乎我们都已经习惯了,这是人治下的遗留,是民主意识不高和法治理念不强的表现。我们不排除是当地政府部门的单方面行为和举动,但是前不久我在人民法院报上看到了温总理亲自打伞看望受灾的群众时,作为一个法律学习则者就不禁质疑--敢问权利何在?公权力与权利何者优先?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母法,是民主、人权、法治、自由的屏障。在宪法里明文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可见权利优位于权力。但是为何在中国始终有与次向背的事情频繁发生呢?
(二)问题的回应
中国有着自己的特色文化和历史进程,在权利与权力的历史较量中我们就可以发现。在中国,这一个命题的根源是复杂而且难以解决的,这集中体现在我们的传统法律文化、现代法律精神等。笔者将一一释义。
一、传统文化的权利缺失
中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封建文化根深蒂固,宗法思想深入社会的每一个角落,礼教紧紧的束缚着人们的思想解放,人治观念久久难以消弥,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没有权利一词和概念,对其的研究和追求也就难上加难。
1、国家设立与专制下的权力
中国这一个国家意义上的存在始于夏,通过个人暴力推翻了氏族的选举制度,在阶级和私有制的出现下,一个原始的规则已经失去了原有的作用和功能,被现实的社会抛弃,转而选择更加适合社会需求的制度和规则--专制和权力帝国。
氏族的平等和选举制度已经是昨日黄花,一个专制的建立和稳固需要暴力机构:军队、监狱、税收、执行机关,而这一切都需要一个合理的理由和借口。天权神授和权力的学说就开始发挥着作用,进而进入统治者的视线,成为他们稳固政权和继续执政的法宝,然而权利则成为了历史的牺牲品,作为历代政权更替的借口和幌子。中国的历史演变和进程注定不需要权利的存在,也不能容忍权利的存在,这是权力生存的威胁,直到被西方列强敲开中国的大门之后,才开始意思到权利的存在、意义、价值。
2、宗法礼教下的个人泯灭
夏的建立就是宗法的体现,政权的接替制度是氏族的遗留,也是保持血统和政权的稳压气器。所谓宗法就是家族下的统治,用一个独立而又普遍的规则管理整个大的社会。宗法制度下的封建统治,追求个人统治者的权力和欲望,皆归与王者的专职思想成为一种历史命题而被世代继承和信守。个人是没有尊严和人格,更何谈权利的存在,在这个制度下--权力就是王法和一切的代表。
封建礼教下的个人更始不属于自己的个人,而是集体的一个成员,是家长管理下的一个客体,他的一切行为和举动都是集体的意志和表达,如此森严的统治和管教下的个人是不存在权利的欲望和想法的,反而心安理得的生存者。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大背景下,个人的个性、尊严、自由、平等已经不是一个话题,而是一个永远都被深埋的秘密。没有身份和地位的妇女、赘婿、商人、贱人;没有文化开放的文化专制,没有崇尚科学和理性的死气沉沉的社会氛围。一切都在预示着衰败和颓废。
3、人治下的权力与权利
封建社会需要一个专制的个人来统治和规范社会以及个人的行为和思想,人治是历代统治的武器和工具。孔子的人治思想,认为人才是最重要的统治因素;孟子的人治主张同样肯定了君主的地位和作用。人治下的中国社会只需要一个人的见解和一个人的权利--权力,其他人的权利则是专制下的隐患和不安因素,个人的存在只是统治者的工具和客体。
人治下的皇权是巨大的,大到国家大事,小到家庭纠纷。但事实上很多的事情是由自己设立的机构和信任的个人去执行的,权力的分解和下放正是社会的反映,也是权力加强的标志,个人被更加森严的看管和监视,个人权利的萌芽被扼杀在摇篮里。
文化的力量是伟大的,一直影响到现在的中国社会。传统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制约着中国权利与权力的观念革新和变革,中国需要传统文化,但是我们似乎还没有真正找到历史的出口和入口,徘徊的历史车轮还需要新的血液和元素的加入和升华!
二、当代法律体制下的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1、宪法下的权利与权力的辨证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切其他法律的母法。宪法的核心辩题就是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宪法是公民权利的权利法,同时也应该是权力的保障法。宪法一方面要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抵制公权力的不正当干预和侵犯;一方面又要为权力的执行和开展提供强制力支持,保证权力的有效实施和功能完善发挥,在权利与权力之间,宪法一直在做较量--价值的博弈!
此文章共有2页 [1] [2] [下一页]
【东方法眼原创 http://www.dffy.com】
查看孙道萃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权力
收藏到法律网摘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打印 顶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