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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人的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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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3-11-18 16:12:14 作者:李富成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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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这两位女大学生找到饭店老板,让其开一张发票回去找单位帮忙报销。饭店老板或许是认为开一张发票无所谓,或许是吃了昧心钱为及早打发两位女大学生少理麻烦,就随意地给两位女大学生开了一张熊掌每盘两千元的发票…… 第三天,律师带着当地工商部门工作人员,以发票为证,指证他非法出售国家珍贵野生动物。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规定,应罚款五万元,停业整顿两个月,饭店老板一下傻了眼,只好道出实情:出卖给两位女大学生的熊掌是用牛蹄筋加工伪造的,他从来就没有卖过熊掌。律师接着指证饭店老板违反了消费者保护条例,欺骗了消费者,他将义务援助两位女大学生准备把饭店老板告上法庭。最后饭店老板只好向两位女大学生赔礼道歉,赔偿两位女大学生人民币五千元。 熊掌案搞得两位女大学生山穷水复,心力疲备。但经律师指点一番,就变得柳暗花明,反败为胜。其中重要区别是两位女大学生一没有法律知识,更缺少法律智慧。而作为法律人的律师借助智慧力量,利用一张简单发票,经过一系列的精心设计和运作,使得饭店老板处于二律背反之中,如果承认卖的是熊掌那么要被罚款五万元,如果卖的不是熊掌,那么是欺骗了消费者,同样受罚。这样饭店老板不管是承认还是不承认,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智慧犹如双刃剑既可以为恶又可以为善。一个人的智慧越高,如果为恶,他的破坏性就越大,西方社会曾出现法律杀手一说,一个具有很高的智慧,他如果不用来为善,那么对他人对社会是非常可怕的,古罗马法谚"法是善良和公正的艺术"。我们古人也说"如有周公之才,且骄且吝,其余不足观"。在我国的法律实务中也出现多起枉法裁判,出入人罪。为了防止法律人成为职业杀手,就要培养法律人的各种善端,所以法律人的智慧不同于一般人的智慧,它是包含浩然正气,法治精魂的智慧。只有包含善因的智慧,才是法律人的智慧。但愿我们学习法律即将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拥有这样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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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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