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的犯罪观念是指人们违背基督教教义的行为和思想。世俗的法律约束人的行为,而教义则约束人们的所思所想,因此,最后审判是不仅以人们的言行而且以思想为审判的对象,并以精神和思想为重点,有"原心定罪"的意思。审判所依据的不是作为行为规范的法律,而是既管外部行为又管内部思想而且比较原则性的所谓"律法"。
要审判人的精神,俗人是缺乏这种本事的,因为难以充分举证和适当判断,因此必须由全知全能的上帝进行。由于古往今来的死人活人在世界末日来到时都要承受这种审判,就必须依靠上帝的特殊禀赋,否则,成立一万个法院也会被堆积的案件压垮。也正是由于上帝全知全能,一般的举证调查是不需要的,上帝已经掌握了你的一切,无论你是谁,不仅是你的言行,还包括你灵魂中的潜藏。此时的审判已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审理判决,而只是上帝对你的行为和灵魂的一种"审视",然后对你作出宣判。平时上帝可能让你自救,而只有在世界末日来临的时候,才对一切人、事进行"集中审理"。中国俗话称"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就说的是这个意思。
基教教义中对上帝的末日审判语焉不详,然而,对普通审判却有上帝的启示。《圣经》曾经讲过这样一件发生在巴比伦的事情:美丽而虔诚的犹太姑娘苏珊娜,出嫁以前,父母教导她遵守摩西律法;出嫁以后,她的丈夫富有而虔诚,因此座落在花园中的家便成了犹太人聚会的地方。其中有两个犹太公会的首领,即所谓的士师,非常贪恋苏珊娜的美色,商量好要寻找一个苏姗娜单独在家的机会,乘机霸占她,满足自己的淫欲。于是他们随时窥视着苏姗娜。
一天,苏姗娜在家里准备洗澡。当女仆准备好洗澡用品离开后,躲在暗处的两个士师很快跑出来,向苏姗娜扑过去,要挟她:"大门锁上了,谁也看不见我们啦!我们想与你求欢,求求你满足我们的愿望吧!要是你不答应,那我们就要控告你是荡妇,发誓说我们看见你把所有的女仆都打发走了,好跟一个年轻男子幽会。"
"真是无路可走哇!"苏姗娜一边哀叹,一边又大声地说:"如果我依从了你们,那么我就犯了通奸罪;要是我拒绝的话,你们就诬陷我,而我则可能被处死。然而,我宁愿做被你们无限的无辜牺牲品,也决不背叛主!"接着她就拼命地叫嚷起来。与此同时,两个士师中,一个开始大声指责,另一个连忙跑过去打开大门。包括女仆在内的所有仆人听到嚷叫后,都急急忙忙地跑进来,之间苏姗娜激动得说不出话来,而两个士师则一个劲儿地大讲自己编造的谎话。仆人们听到以后非常吃惊,因为苏姗娜根本就不是这种人。
两个士师一定要将苏姗娜置之死地而后快,他们在众人面前发誓,说自己亲眼看到苏姗娜在大树下面与一个年轻男子幽会。与此同时,苏珊娜只是哭泣着仰望上天,因为她相信主!由于这两个人是犹太公会的首领,再加上苏姗娜并不为自己辩护,于是众人认为应该处死苏姗娜。一直到这时,苏姗娜才哭喊起来:"永生的主啊!什么秘密也瞒不过你,你预先知道即将发生的一切。现在我就要死了,惟有你知道我是无辜的,这两个男子在说谎,为什么我一定要死去呢?"
上帝听到她的祷告,便启迪一个名叫但以理的青年,于是,这人就站出来说道:"我决不赞成处死苏珊娜!把事实的真相弄清楚吧,这两人提供的证词有可能是假的!"于是,但以理要求将两个士师分开,进行单独讯问。但以理问第一个士师:"请你告诉我,他们在什么树下幽会?""在一棵乳香树下面!"然后,但以理又问第二个士师同样的问题,而回答则是:"在一棵大橡树下面!"真相由此大白。根据摩西律法,谁作伪证,谁就将受到被诬陷的无辜者已经或可能受到的同样的惩罚(诬告反坐),这样,两个士师将不得不面对被处死的下场。这时候。这时,所有在场的人开始一齐赞美主。
这一辩析伪证的案例,以上帝的名义宣示了两种司法精神,一是正义的精神。但以理坚信上帝的话:"切不可将无辜者处死"。所以年轻的他在天启之下,能够以无畏的精神站出来,主持公道,惩恶扬善。二是理性的精神。但以理不是简单地凭一种信念为无辜者辩护,而是以超过众多长者的睿智,采用将两名证人分开并分别询问具体情节的办法来辨别真伪。在证据学上,这是使用了"矛盾法则",即以不同的证人在关键情节上的相互矛盾来戳穿其谎言。这个案例可以说体现了上帝对世俗审判的启示,即审判者必须秉持正义的精神与合理的方法。具有普遍意义的宗教精神不过是人类精神的显现,"上帝的启示",可以看作人类文明对司法审判的基本要求。
(载于《上帝怎样审判》,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6月版。)
(作者单位:400031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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