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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天窗说“出版垄断”

http://www.dffy.com 2005-5-4 18:53:41 作者:高一飞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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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在网站上看了吕某人“关于《中国经济评论》和《美中法律评论》的疑问” 一文。在这些刊物上发表文章确实比在国内著名刊物上发表文章要容易,从这个意义上说,说它是美国的核心期刊,确有夸大之嫌;当然,在刊物名称的翻译上与其他已经为国内学者所熟知的刊物即另一个由林毅夫、杨小凯们担任编委的《中国经济评论》故意同名,也确实不够厚道,但还谈不上违法,因为译名既然没有在国内注册,就不存在侵权。我也看到了吕某人提供的中国法学家网,注意到了在《美中法律评论》上面发表文章的有很多我们熟悉的法学界著名学者。
  我在这里要评论的是两个刊物的主编陶林兵“简历”后附的一段话:“在中国加入WTO的前提下,中国的教育作为WTO开放的一个重要方面,教育部门特别是经济管理教育与发达国家还有相当大的差距, 江泽民前不久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视察更凸显了社会科学对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综合服务功能,协会及刊物为中国企业和学术的国际化在美国和中国之间进行联络,希望刊物对加快我国经济管理教育的国际化及跟踪国际前沿研究有推动作用”。对此,我表示非常赞同。我认为,允许和认可国内学者在境外刊物发表文章,有利于从外围入手打破现在的出版垄断体制,进而推动教育体制、学术体制的改革,是一件值得肯定的事情。因而这是一个非常正确的说法,这为中国出版垄断体制的铁屋开了一扇窗。
  一、我国出版垄断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的是,我国的出版体制是铁板一块、铁桶一个、铁屋一间,扼杀了人的创造力和思想的活力,我们很多的同行在写作和研究的时候,一想到写出来的东西难以发表,往往心灰意冷,学术研究是一项需要激情的创造性活动,很难想象在心灰意冷的时候还有科研与创作的欲望。可以说允许国内学者和其他作者在境外刊物出版发表作品,为我们现在的垄断封闭的出版体制的铁屋打开了一扇希望之窗。
  现行的出版体制是一种高度垄断的体制,也就是新闻出版单位的成立要经过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严格的审查特许;在此之外,已经成立的出版部门出版的每一个出版物在事前按计划审批数量,其典型表现就是书号的发放;此后,对准备出版的每一件作品除出版单位审稿以外,还要经过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实体审查。产生这种垄断的原因可以说出很多,但归根结底是一旦打破现有体制,会触动两根敏感神经,这也是现行了出版体制难以深化改革的原因。
  一根神经是这种垄断体制的打破,可能为新闻出版的管理带来麻烦。也就是说,一旦新闻出版业象境外一样,实行登记制,而不是特许注册制,就会导致泥沙俱下,一些反动的、不健康的的东西就会出来扰乱众人的思想。但是我认为这一种担心是多余的,在放开新闻管制的前提下,我相信我国政府是有能力同样达到防止这些“黄”与“黑”的东西出现的,一个实证的先例是现在的互联网,它实行的就是事实上的登记制。网络是最新的信息传播工具,有和传统的报纸、电台、杂志等普通媒体很大的不同,那就是信息发布和传递的快捷性,使得论坛上的管理者无法行使传统媒体的"事前审查编辑权"。对于传统的媒体,文章收到后,编辑可以有充分的时间考虑文章的观点、内容、从而决定是否发表,而且投稿的人都留有详细的联系地址,对于追查言论发布人的责任也是很容易的。但是对于网络而言,言论发布或者上载者完全可以隐身登陆,而且在登陆论坛时填写的信息大部分是虚假的。
  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要求对互联网上的文章由新闻出版审查部门进行事先审查,现在颁布的互联网管理法规主要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等(已经2005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20日起施行。)都只是要求注册、备案,与企业的管理没有区别,没有一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事前审查。当然各地在特殊时期在法律之外如果了增加某些管理手段,那是另外一回事。可以说,网站上的文章传播方式更加简便、速度更快、受众更广、对不良信息的管理更加困难。但是我们现在出现大的问题了吗?没有,这就说明对于传统出版物实行市场化不会导致天下大乱,对于利用新闻出版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既使出现了问题,我们通过事后的追究就可以达到管理的目的。更何况从信息传播功能上来看,科学的发展,已经使网络成了其主要的方式,在传统出版物上螳臂挡车是逆历史潮流而动,无济于事的。
  出版体制改革的另一根神经来自于出版业内部。那就是出版业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既得利益者。他们以市场经济的形式、计划经济的资源在牟取暴利。这非常类似于90年代的官倒:粮食局和粮食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它能不赚钱吗?现在的出版单位和新闻出版署虽然不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但无法掩盖其官倒的性质,那就是以市场经济的名义坐收作者的版号费,而出卖的却是国家给的出版计划指标 ──版号和刊号。这是国家给的计划特权,有了这个特权,出版社不思进取,前不久上海的“三联又出事了”,就是一例,一家这样知名的老牌出版社,居然还没有网络上的宣传;很多学术刊物,在境外的著名刊物 “只接受电子邮件投稿”的今天,还有国内的著名刊物说 “本刊不接受电子邮件投稿”。
  可以说,出版行业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突飞猛进、政治体制改革也卓有成效的中国留下的最后一块腐朽的计划经济堡垒,这种体制早就该彻底垮掉了。
  二、出版垄断的严重危害
  这种腐朽的垄断出版体制,对我国学术和思想的繁荣、学术体制的公平和文化产业的市场化造成了严重的危害:
  一是妨害学术繁荣。没有竞争,低水平重复出版的著作很多。因为出版没有竞争,不担心也不在乎销售,加上教育垄断导致有些高校在学生中强行推销质量低劣的教材和参考书,大量低水平出版物泛滥。学者们批评的全国几百种《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教材基本抄袭人民大学王于、李秀林主编的高等学校统编教材就是典型的一例。其实还有很多这样的各科教材,抄袭已经被人们默认为正常。我们无数的哲学教授就凭着这样低水平的科研成果产生了。还有就是很多不知名的作者由于出版困难,很多优秀的作品被埋没,新秀出头难上加难,不利于文化和学术的自由发展。
  二是缩减言论自由。出版附带一种出版审查,是对言论自由和表达自由的强奸。言论出版自由当然要受到宪法、法律的约束,我们这里不去探讨宪政上应当如何规定言论自由的问题。就只说现行法律规定的已经确认的言论自由,在这样的出版体制下也要大打折扣,因为出版审查是一种由一个人或者几个人单方进行的秘密审查,审查者为了稳妥起见,草木皆兵、宁紧勿松、宁枉不纵,对自以为可能存在问题的作品进行“有罪推定”,统统封杀。这样就把很多本来有利于繁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代表先进文化的作品扼杀在摇篮中。
  三是形成学术腐败。有权力者才能用公款和学术资源学术经费去出版自己的著作。现在各科研单位存在种类繁多的学术经费,但是这些学术经费都给谁了,一般来说掌握学术权力的人就有经费的使用权。因出版费用他就可以自由支配大量的经费用来出版由自己主编的著作,无论质量如何,因为他们可以用国家给的科研经费出版自己的垃圾作品。前不久因受贿而正在受审的政坛流星、成都市委宣传部长高勇就是一个学术腐败的典型,在13年的业余学术研究期间,高勇在各类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17篇,参编书籍17部,单独著书5部,完成研究课题44项。在此期间,他取得了研究员职称,并成为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和凉山西昌学院的兼职教授。他在政治上顺利发展、公务繁忙,又取得这么大的学术成绩,是一个非常人所能及的学术超人,不就是因为他掌握了权力,掠夺学术资源,又利用他人对科研项目和出版经费的需要而掠夺他人学术成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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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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