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中国法观念现状随想──从《法辨》说起 |
|
| http://www.dffy.com 2005-6-16 21:53:16 作者:苏峰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中国古代的法文化,由于没有横向交流,不可避免地固步自封,加上专制制度在法文化领域严格实行封闭保护的政策,使得中国传统法文化越来越变得保守,孤立排他,当17、18世纪西方发生资产阶级革命,建立起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国家时,我们的国家依然是专制主义的国家,法治依然是完整的封建法治。细想之下,传播现代法治观念又岂是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早在百余年前,专制制度的极端发展对社会所造成的束缚作用已逐渐为中国先进的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们所觉察,当时翻译了西方大量的政治,法律学术著作,中国的先进知识分子介绍西方先进的法学思想和法律制度已百余年,而对人们观念变化却收效甚微,正如梁治平先生在《法辨》一文所作的精辟论述:“一种具有深厚社会、文化基础的观念一旦形成,必将极大地作用于历史,即便在最初的条件已经消失、相应的制度已经改变的情况下,它也可能长久地存留下去,于无形之中影响甚至左右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国家的现代化归根到底要表现在人们观念的现代化上,而非经济及其它表层的所谓现代化,改革中最根本、最持久的矛盾冲突必将发生在价值观念和社会关系的领域,中国人的观念变革远没有完成,现代化之路任重而道远。
①转引自梁治平:《法辨》,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90页。 ②梁治平:《法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0页。 ③梁治平:《法辩》,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6-47页。 ④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111页。 ⑤同上,第100-101页。 ⑥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王容芬译,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第59页。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查看苏峰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书评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东方法眼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