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我国的预防体制和监督体制
反贪污是一项长期而艰难的工作,这种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各国和地区政府在遏制贪污的工作取向上,必须把预防工作置于重要的位置。在我国预防工作做的还不够,所以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来加强预防和监督的工作。
四、结 语
香港廉政公署所存在的环境毕竟和内地环境毕竟不同,所以不能把香港廉政公署原封不动的移植到内地,我们要有选择的移植,选择适合内地生存的制度,把它成功的一些重要的理念移植过来,促进我国法治环境的自我完善。
参考文献:
(1)杨春洗著:《腐败治理论衡》,群众出版社1999年版
(2)单民:〈〈香港与内地反贪机构若干问题比较〉〉,〈〈中国内地、香港法律制度研究与比较〉〉,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3)陈永革:《论香港廉政公署制度的特色及其对内地廉政法治的启示》,《清华法学》第三辑,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4)张付成:《反腐倡廉的法理学思考》,《法学理论前沿》第一卷,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
(5)孙传宝著:《当今中国廉政与腐败的较量》,中国工人出版社1996年版
(作者单位:山东省利津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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