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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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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26 9:29:35 作者:席希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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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已经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为了分析这一社会现象,首先应明确两个概念。其一,什么是性别歧视?1979年联合国通过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的公约》认为,所谓对妇女的歧视是“基于性别所做的任何区分、排斥或限制,其结果和目的是损害或否认妇女(无论婚否)在男女平等基础上,认识、享有或行使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公民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人权和基本自由”。这是关于性别歧视的一个权威定义,它高度概括地阐述了性别歧视的基本含义及其在权利结构各层面的普遍性。其二,什么是就业中的性别歧视?我们可以从195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关于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的规定中得到如下结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就是基于性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后果是取消或损害就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但“基于特殊工作本身的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应视为歧视”。由以上两个概念的交叉包容部分可以透视出:所谓大学生就业环节中性别歧视就是指用人单位在录用大学生毕业生的各环节中,除妨碍正常生产、工作或依法不适合女大学生的工种或岗位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女生或提高对女生的录用标准而导致女生平等择业机会的丧失及其他损害的情况。 了解了大学生就业中性别歧视的概念,为正确识别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各种表现形式提供了一定的衡量标准。迄今为止,这一歧视现象的表现主要可概括为以下4种: 1、女大学生求职经历艰难,找到工作所需的时间和心理成本高。根据王小波对南开大学2000年应届毕业生的调查表明,女大学生求职经历比男生更为艰难。女生寻找工作的时间和心理成本要高于男生,女生投递简历的份数多于男生,获得面试的机会却少于男生。心理压力和挫折感也比男生大。尽管在付出更大的求职成本之后,多数具有较高素质的女大学生会找到较为满意的工作,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对此类问题忽视。 2、用人单位限制对某些专业的女大学生的录用。目前有两类专业的学生遭受性别歧视较为严重。一部分是长线专业,如生命科学、化学、电子等。另一部分专业是受前些年市场导向影响,曾经是热门专业目前却供大于求,其毕业生心理落差大,女大学生遭受的性别歧视更多。 3、用人单位提高录用女生的标准。在同等条件下,企业通常先录用男生,女生只有比男生优秀很多才要。一些用人单位对女生的要求近乎百般挑剔,对女生提出了除职业要求以外的一些要求,如身高、体重、容貌的要求,甚至还在有无恋爱上大做文章。即使有女生能够过关斩将通过面试,有的用人单位还额外要求签约的三五年内不得生育。有一项针对大学毕业生的调查显示,女大学生认为“相貌身高”在求职过程中很重要和重要的比例为29.9%,高于男生的19.3%。女生对“相貌身高”的感受强于男生,反映了用人单位对女性的外在形象更加挑剔。 4、女大学生在获得工作机会时在工资待遇方面做出让步。厦门大学人口所叶文振教授等认为,要全面反映女大学生就业时是否受到性别歧视不仅要估算性别是否造成男女生一次性就业率之间的明显差别,还要分析性别是否明显降低女大学生从签约单位得到的包括协议工资在内的各种劳动待遇。他们对2002年1068名本科大学生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显示,女大学生的期望收入低于男同学,但即使是偏低的期望收入与雇佣单位的拟付收入也有较大差距。对数据的多元回归检验表明,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的条件下,性别确实会减小女大学生落实就业单位的概率,降低签约单位拟付的工资水平。签约单位对男生拟付的月工资水平要高出女生10.9%。性别对女大学生报酬率的影响比对大学生就业率的影响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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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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