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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性退休制”的法律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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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4-30 19:40:58 作者:何渊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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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区域发展不均衡日益加剧的背景下,在充分考虑法制统一性与地方特殊性的辨证关系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地方特色和经济发展阶段的地方立法模式也许是我们的最佳选择。也就是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有关弹性退休制的指导性意见,由各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性法规,或延长退休年龄,或不延长。
总之, 以推迟年龄为目的弹性退休制度的实现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需要经过专家精算与论证,再由政府全面考虑国情,综合权衡利弊,然后作出科学决策并付诸实施。调整法定退休年龄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更不能毫无根据的处置,而应谨慎行之。笔者仅提出一点粗浅的思路,抛砖引玉,以期学界共同思考这一重大问题。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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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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