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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达姆审判及国际法上国家领导人的刑事责任

http://www.dffy.com 2006-6-16 7:30:22 作者:朱文奇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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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位越高,思维就应该越活跃。今天这个专题的目的就是给大家更多的信息,从而活跃大家的思路。在国际法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国际法正面的罪行,现在这又涉及到国际法上的豁免原则,是强制性很强的一门学科。在走的时候,它有一整套的程序,所以,它又与刑事程序法有关。今天要讲的东西,它所经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今天主要是给大家比较多的信息,今天讲课,我自己不一定要讲得很多,因此,最后留一定的时间给大家提问题。
  一、 国际刑法的发展
  伊拉克的总统为什么会作为被告,由一个法庭对他进行审判?学问学问,就是要经常问。在国际法上,萨达姆是不是第一个被起诉的总统?对萨达姆的审判是追究他个人的责任,它与我们国内的程序审判有什么不同。从这一个案件上,有许多问题可以使我们产生许多想法。
  萨达姆的被审判是历史的必然,自从有人类之后就会有战争。在十八世纪以前,国家之间解决他们的争端就是通过战争。战胜方就可以要求另一方名正言顺地进行赔偿。例如,历史上法国与德国之间有一个很肥沃的地方--鲁伊塞安娜,当时两国打仗,如果德国赢了,这块地方就给德国;如果法国赢了,就给法国。
  再比如我们中国与日本之间发生过战争,日本在甲午战争中,签署了马关条约。日本不仅要求赔钱,而且要割地。在国际关系很长的一段时间内,战争不被国际法所禁止。国际法与其它法律不同之处就在于,它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在这个世界上它有主权,它是最高的,没有超过主权之上的东西。所以,解决国家的争端就只有通过战争了。
  上个世纪是比较悲惨的。联合国宪章的第一条就规定为了避免世界上两次悲剧,就要制止战争。我们中国人民在上个世纪做出了巨大的牺牲。通过这两次世界大战,人类进行了思考。战争结束以后,如果仅仅要求挑起侵略了的国家进行赔偿是不够的,还必须追究挑起战争的个人责任。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在法国的凡尔赛缔结了一个条约:不仅要求德国赔偿,而且还要追究德国领导人的刑事责任。在这个协议中规定,对德国皇帝威廉二世进行起诉。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对国王起先起诉。后来威廉二世逃到了荷兰,荷兰以政治理由拒绝对德皇进行引渡。但创造了一个先例,可以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1935的发生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到了1937左右时,美国可以看清了德国与日本必然会战败。所以,当时就进行对战后如何处理战犯进行了计划。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想要把日本与德国的战犯进行审判,这对以后维持世界和平与安全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罗斯福在雅尔塔等会议上,分别成立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在这些法庭中就体现了一些法的理念。美国占领军首领就分别发布了命令。对二十八战犯进行缉拿归案。在包围东条英机时,听到了里面一声枪响,冲进去以后发现东条英机开枪自杀,但开枪没有打中要害。美国军人冲进去以后就先对他进行抢救。
  在德国纽伦堡法庭,认为要维持世界和平,有些罪行看起来是国家行为,但有些罪行在策划期间、执行期间,总是由某个人在进行具体操纵着。所以要对他们审判。这是美国法官杰克逊的名言。在东京审判中,有28个都被定罪,有不少被送上了审判台。
  1993成立了前南斯拉夫国际刑事法庭;1994年成立了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后来又分别成立伊拉克特别法庭、东帝汶国际刑事法庭;2002年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成立;现在又要成立柬埔寨国际法庭,主要是为了审判红色高棉所进行的杀人行为。
  国际刑法与你们所了解的其它国际法都不一样,其它的法律都有一些基本的文件。如,世界人权法,海洋法有1982年的海洋公约。国际刑法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全世界所有国家都必须适用的刑法。讲到国际刑法时,就必须通过具体的国际章程进行审判。国际刑事法庭与其它的国际审判机关都是不同的。米洛什维奇已经死了,所以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判决没有下达之前,他是无罪的。一个国家的元首如何能被进行审判?有什么样的权力才能对国家元首进行审判呢?关于米洛什维奇个人如何?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有人会认为他是个英雄,有也人会认为他是个战犯。但有一个基本的事实,米洛什维奇是1995年被起诉的,是第一个被起诉时仍然在位的总统。米洛什奇当时还是南联盟的总统,所以,前南国际刑庭所规定的也与以前的规定不一样。加拿大籍的检察长又向法官提出了一个动议(motion),要求法庭把起诉书再推迟一下。以便通知联合国的工作人员安全撤出南联盟。联合国有一整套的机构和机制。贝尔格莱德那时的局势不稳定,在其首都机场始终有两架专门用于撤离联合国工作人员的飞机,目的就是要把联合国的官员及时、安全地撤离。在48小时内把联合国的人员撤出去,然后,法庭才公布对米洛什维奇的起诉书。
  卢旺达成立国际刑事法庭的经过是:我们这些事件,在80年代未,90年代初发生了很多的变化。柏林墙倒塌以后,国际上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南斯拉夫,我们在谈到它时,我们叫巴尔干,又叫"火药桶"。到了国际法庭以后,我才真正体会到了为什么叫"火药桶"。它是处于世界的中心,巴尔干是一个世界各民族杂聚的地方。有一次,我到了法国的巴黎讲一个国际种族灭绝公约的意义的演讲时,我注意到一个小女孩,她对我说:她想告诉我,她是一个华裔的后代。原来是以前成吉思汉的后代。成吉思汉就是一个侵略者,他的手下有不少与当地的人好上以后就不愿回来。我个人感觉,我们中国人的基因是比较弱一些,如果中国人与欧洲人结婚以后,其后代的皮肤白一点比较多;如果中国人与非洲人通婚,其后代的皮肤黑的成分还是比较多。巴尔干是一个多民族杂聚的地方,由于许多人的生活习惯、文化传统不一样,这样就容易产生矛盾。随着柏林墙倒塌以后,社会就开始混乱,用的手段非常残忍,那种杀与以往的战争不一样。以前的战争是国家对国家,巴尔干是人民与人民打,你正在家中睡觉,突然发现家中的已起火;早晨起床,一看家中没有打水,出去以后人就回不来了。当时就出现了一个新的词语,叫"种族清洗"。只让我们一个民族生存,我才真正地了解到什么叫"火药桶"。我们以前看南斯拉夫电影,我们的感觉是南斯拉夫人勇敢。其实,后来我们才知道他们在打德国法西斯时,顺便利用德国的力量把其它民族的游击队消灭掉。当时就派出去一个国际法专家组去实地调查,最后形成了一个报告:建议联合国成立一个国际法庭,联合国就开会,决定成立一个国际法庭。联合国安理会决定分两步走,首先起草一个规约,一个规约只有34条,它是基础性的,具有开拓性。联合国安理会开会通过825号决议,决定成立第一个司法机构。首先选法官总共有11个人。我是93年准备去,外交部同意我报名。当时考试分为几步。最后剩下8个人竞争一个位置。海牙国际法院与联合国成立的国际法庭不同,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是联合国安理会成立第一个国际法庭,而海牙国际法院是通过外交会议成立的。
  过去,我们中国100多年的历史被西方侵略,我们对国家主权看得比较重,并且套用一个宗教的词语:"神圣"。一个人同时被国际刑事法庭与国内刑事法庭同时受审时,必须有一个优先选择。安理会的权威较大,它是一个唯一的可以对国家进行制裁的机构。如,联合国对卡扎非进行制裁,美国与英国的飞机就在利比亚空中进行巡逻,让利比亚的飞机出不去,也进不来。最后,利比亚不得不同意对飞机的上的人员进行赔偿,对270人都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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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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