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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的法律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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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6-10-26 14:11:49 作者:朱世珍 来源:江苏法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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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是一种依附于刑事诉讼的特殊的民事诉讼,其成立与解决都依附于刑事诉讼,主要原因在于造成被害人民事实体权利损害的侵权行为,同时又是犯罪行为,故在解决实体问题时,应结合适用《刑法》和《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确定。因为,首先,《刑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只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是被害人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赔偿的依据所在,该条规定关于赔偿的具体范围、标准等规定却不明确;其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条的规定为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适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提供了法律依据;第三,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可以看出,如果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仅以《刑法》为依据,那么被害人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则应适用《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由于被害人提起诉讼的阶段不同可能导致两种差别悬殊的赔偿结果,从而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的一项重要诉讼制度,由于我国刑事立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其规定较为原则,实践操作性不强,导致司法机关在审判此类案件时难以把握,笔者认为需要在以下方面加以明确和完善: 1、应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不能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受案范围无限扩大,否则会影响到刑事案件的正常审理,如对于特殊领域的侵权案件,或者案情重大、复杂的等,应限制被害人的选择权,告知其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2、应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取消对精神损害赔偿的不合理限制,从而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3、应取消以被告人的赔偿能力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前提条件的限制,确定全部赔偿的原则。 4、应明确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判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作为一项重要的程序制度,在立法上应当明确其法律适用,以便审判人员办案时有章可循,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便诉讼、节约成本、更有效率等诸多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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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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