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指出,目前有一个领域,你们现在可以下点功夫去做的,现在国际上有一股浪潮,我国也刚刚兴起,我和胡教授也探讨过这个问题。律师界有一个商业机会,也是我国律师行业未来的一个亮点,那就是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系统构建。2003年10月,在广州市政府组织的市属国企领导培训班上,我应邀作了题为《国企职务经济犯罪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的专题报告,在中国较早提出了构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观点。2004年12月18日,我又应中山大学教授经理研究会邀请,给广东企业界中高层精英作了题为《法律风险防范及危机化解--现实中国经济运作的法律应对》的主题演讲,初步搭建了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框架。2005年3月,路伟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中国100强公司法律风险环境排名分析报告》,国际著名律师事务所开始关注中国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2005年3月,国务院国资委举办了国有重点公司法律风险防范国际论坛;2006年4月,又召开了中央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2006年6月6日,国资委发布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关于印发 中央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的通知》,标志着构建公司法律风险机制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2006年11月9-10日,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国际论坛在北京举行。最近已有律师关注此课题,也有一些相关书籍出版。
自国资委2003年3月成立至2004年底,中央企业报请国务院国资委协调的法律纠纷案件达146起,涉及中央公司131家,直接涉案金额达199亿元,间接涉案金额已超过450亿元。据统计,法律风险防范服务市场目前大约价值20亿美元。再过10年,这个市场将超出200亿美元。因此该领域已经引起了国家、政府以及企业的广泛重视。 就大型企业而言,主要是从管理学的角度来系统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以及维护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用这个机制取代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传统的法律顾问制度就法律谈法律,就经济法谈经济法,就是“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蜻蜓点水”。而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已经上升到管理学的角度,更贴切来讲是从危机管理的角度来多方位研究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这启发我们,在读书的过程中应该多看管理方面的书。传统的法律顾问,由于服务内容深度有限,一年的法律顾问费一般是从几千块钱到两、三万元钱,更多的是在以后有诉讼的时候收费打八折优惠。并且如果你不能发挥顾问的作用,企业就会和你解除合约。但是上升到管理学的角度来构建和维护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大型企业的服务费用就是十万以上。这就需要复合型的视野,结合法学、社会学、管理学等学科的相关知识,这样无论你是在企业,还是在律所,只要在这方面有突破就能在市场上夺得先机,这对你转型走向企业家有很大的帮助。你可以在网上输入关键词“法律风险”搜索一下,就可以看到具体的相关内容。
因为系统构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中国未来法律服务的亮点,具有非常广阔的前景和市场,大家有兴趣的话,可以多看这方面的书籍和多做点研究。我们创建了中国法律风险防范网(www. chinalr.net ),其中的内容也非常详实,大家可以经常去这个网站浏览。我相信这对大家的学习和研究会有相当大的帮助。同时,我们也非常欢迎有潜力、对这方面有强烈兴趣的优秀青年加盟我们的团队。
问题2:
学生问:经济和法律复合型的人才有什么发展方向?
王律师:有两个方向。一是向管理类发展,应该读MBA、EMBA,MBA和EMBA都是采用案例教学法。如SK-Ⅱ给国家质检总局查处后应该怎么处理的案例;另一个方向是在法律方面读博士,但是你读博士期间肯定不可以为读书而读书,应该用刚刚介绍的方法,结合上课的知识,从适用法律的角度看一些对自己发展更有帮助的书。
问题3:
学生问:听了王律师的讲座百感交集,得到很多启发,但也有很多问题,现在可以正面交流一下可能更好一些。我提一个问题,人应该是适应环境还是改变环境?换另外一个角度讲,一个法律专业程度比较强的人,但是他的处世能力比较弱,另外一个人只有一定的法律知识,但是很人情世故,油嘴滑舌,你觉得这两种人那种成长得比较快些?另外,王律师,你提出的一个口号是希望通过法律专业知识的提升来获取更多的案源。但是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一个律师要发展的话必须拿到案源,您刚刚也说了能拿到案源的律师才是好律师。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王律师:我从另一个角度来回答你的问题。把这个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我就结合其它同学关心的问题谈一下吧。我最近看一些资料,上面说,同学去企业应聘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签劳动合同,注意劳动合同里面有很多陷阱,注意薪酬的问题,试用期的问题,社保的问题等等。这些东西,甚至出现在一些管理公司里面很有名的企业管理专家写的书里面,也有些出现在著名律师所作的演讲稿里面。看完这些材料以后,我觉得他们很幼稚,为什么呢?大家特别要注意这个问题,我的看法是去企业应聘的时候不要提劳动合同的问题,不要提薪酬的问题,为什么不要提这些问题呢?因为提了也没有用,这有两种情况是:一种是它是一个正规的单位,它不可能对你例外,它有一个制度,不会对你特别好也不会特别差,如果提的话反而给别人留下心结。就好像谈恋爱一样,如果一个女孩子要嫁你,她说为什么要嫁给你呢?因为你有钱,你是广州户口,你长的帅等等。如果她这样说,你心里会怎么想呢!第二种情况,人如果面临生存的问题,法律反而是靠边站的。在任何国家,法律都是排在第三位。我觉得人最重要的,第一位是能力,第二位是诚信,就是做人,第三位才是法律。千万不要用法律来唱主角。我在中大也讲到这个问题,很多人走进了一个误区,好像医生一样,你这里长一个疮,你找中医的话,他说你千万不要把它切掉,中药调理很快就搞定了,你找个外科的,他肯定说要切掉,找个内科的他说不用,打针就可以搞定了。这就是读书读得太呆板的本位主义。我觉得出来工作的话,面临生存的问题,法律肯定要靠边站的。
还有第三个问题,牵涉到一个人的发展的问题,我觉得在中国现实当中,每个人不可能是完全的人格独立。但在里面要寻找一个平衡点,也就是要根据个人的情况而定了,我没有跟大家讲,大家一定不要到法院里去,或者说不要到律所去,要根据自己的情况决定,我不是想把我的想法强加于人。希望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社会的状态来作出选择。
问题4:
学生问:我们现在的研究生教育离现实越来越远,我觉得很迷茫的一点是学习的东西对以后出来工作没多大帮助,以后无论是到企业做法律顾问还是律所,必须要适应它的工作流程,比如说写合同,起码要写得出来,但是我们现在的教育却缺乏这种职业培训,我想请教王律师我们怎么提高自己这方面的能力?
王律师:我认为在学校里有几方面挺重要的,一个是法律专业基础,这通过听课、课外阅读可以完成;第二是结合自己的职业规划完善知识结构。其实做律师和写论文一样,法律操作就是你是否能用最快的速度把所需要的资料一网打尽,要做到一网打尽,不容易,因为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广阔的知识结构的话,会搞错范畴。比如说对整个民法体系不清楚地话,本来是侵权责任的理解成了违约责任;又比如刑法四百多个罪名中,别人指控职务侵占罪,结果他说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但是由于知识不系统,没有考虑到最高院还有司法解释,法院可以根据事实变更罪名,你应当知道如果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话会构成什么罪。要考虑到这个问题,需要对整个刑法分则的结构、分类、罪名有了解和把握。第二个就是以最快的速度准确读解材料,从有利于客户的角度,形成口头或书面的意见,通过代理意见或其他意见表达出来。这就需要查找资料的能力和演绎资料的能力。但是这两方面的能力与你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经验、以及悟性有很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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