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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之痛Ⅰ:铁本,害苦失地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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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4-6-30 19:38:25 作者:龙冰路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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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村镇老水闸两侧的桥洞里,也聚居着四五个拆迁户。在一个桥洞里,记者看到一个老太太正在家里分拣垃圾,记者试图与她说话,老太太并不搭理。村民们说,老太太脑子不太好,和老伴儿一起生活,没有生活来源,以前她家有两间平房,拆迁后租房要5元钱一平方米,租不起房屋,老两口只好暂时住在这个桥洞里,目前靠捡垃圾生活。 通过在村民中走访,记者了解到,造成这些拆迁村民生活如此窘迫的原因之一,是政府不能及时支付补偿费。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被征地农民应该领取安置费、过渡费和征地补偿费三项费用,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征用土地,征地单位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但春江镇却将每亩地15000元的土地补偿费的支付日期推到了10年以后,扬中市西来桥镇政府承诺5年后将这笔费用一次给清。 “主要是政策没有兑现,要是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土地政策办事,老百姓是欢迎的,但他们没有,所以很多老百姓都不服气。”村民们对政府的做法很不满。 政府为什么不能及时支付农民的土地补偿费呢?扬中市西来桥镇党委书记张万龙向记者作了这样的解释:“过去铁本停工之前,铁本按照当时跟政府签订的合同,向我们西来桥镇支付了一部分资金,主要用在两部分,一部分是用于老百姓的拆迁费用,实际支付了4800多万元,还有一部分用于建公寓楼,现在已经投下去了将近5000万元,这样铁本一共给我们9900万元,钱主要是花在这两个方面了。停工以后,铁本不可能有资金了,今年以来它就已经没有资金给我们了,目前我们在资金比较紧张的情况下,要完全一次性兑付,两级政府也没有这个能力。” 政府的违规行为使农民失去了土地,仅有的一点补偿因财政困难而不能到位。让失地农民不能理解的是,政府应该为自己的违规行为承担责任,为什么要将所有的负担都转嫁到农民身上?中央三令五申要解决“三农”问题,最大限度地减轻农民负担,而春江镇和西来桥镇的做法不但没有减轻农民的负担,反而让这些已过上小康生活的农民变得居无定所,衣食无着。 “没有安置好他就搞起来了,一搞起来我们的生活怎么办?老的少的都要吃饭啊。”在春江镇和西来桥镇,记者随处都可以听到这样的抱怨。 中科院易宪容教授对记者说:“政府在处理这个问题上应该有相当明确的合同,你把这些土地卖给铁本公司应该富余多少,要按市场价格来定,不是由你强制性地把农民赶出来。价格定了以后,农民觉得定得高或者定得低,大家要在一起谈,谈到最后互相达成一个都比较愿意接受的价格,这就比较合理了。现在之所以出现问题,就是因为没有协商的过程,农民觉得自己的利益受到伤害了,总觉得政府出卖了他们。”
违法项目后患难解 从征地之日起,魏村镇和西来桥镇的2200多户失地农民在外漂泊了一年多后,魏村镇的第一批安置房就要建好了,但只能安置500户农民,这就意味着该镇1700多户农民中还有1200多农户将继续在外漂泊。西来桥镇的安置房已经全部建好,可没有人愿意住进去,村民们说他们不愿意入住的原因是安置房没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检修合格证。 就村民们反映的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西来桥镇党委书记张万龙。张万龙对记者说:“去年整个铁本违规了,安置房的建设也违规了,并且发出了处罚通知书。按理说违规的建设应该停工,但是当时考虑到安置房建设停工了,老百姓就要住在外面,这不行,所以处罚了以后又继续盖。目前手续都冻结了,至今都没有领到土地使用证和产权证。” 一切手续都没有,拆迁户自然不愿意入住。除此之外,他们最大的担忧还在于以后的生活没有保障。“原来在家里可以种地、养鸡、养猪,现在一切生活来源都没有了,住进安置房还要交物业费,往后这日子该怎么过?”村民们普遍反映了这样的担忧。 村民们说,当初政府承诺铁本建成后要解决一部分劳动力,另外铁本还可以带动当地的经济,就是在这样的承诺下,农民才让出了土地,可如今这一切都泡了汤。而且虽然铁本项目已被叫停,但大部分土地已被破坏,无法复垦。 “铁本公司和当地的政府老百姓签了协议,当这个企业正常建成、正常开工以后它需要用2500个工人,都签了就业合同了。后来由于铁本工程整个停下来了,也就意味着它的就业合同难以兑现了。”常州市常务副市长俞志平表示对这件事没有预料,市、镇两级政府目前正在拓宽其他的就业渠道。 没有了土地,就业问题又不能解决,农民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失去土地带来的生存危机。 铁本项目被叫停后,相关责任人受到了撤职、党内严重警告等不同程度的纪律处分,但这些远远不能弥补由于该项目的违规而对当地经济造成的损失以及对农民造成的伤害。 “作为执行公务的人,你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造成的财产损失或者对公共利益损害的数额巨大,就构成了相应的刑法犯罪,就不仅仅是一个行政纪律处分的问题,而肯定包含了某些刑事犯罪,比如说渎职罪、玩忽职守罪,等等。”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张峰说。 在当地没有拆迁的村子里,记者眼前是一栋栋小洋楼与河水、稻田相映衬,构成了一幅幅江南水乡独有的美丽图画,然而在临近的拆迁的村子里,铁本却让这样的美景荡然无存。 据农业部统计,我国人均耕地拥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近七年来全国耕地已减少一亿亩,粮食播种面积减少2.2亿亩。由于乱占滥用耕地,不但给粮食生产带来了安全隐患,同时也造成很多农民失地失业,目前我国的失地农民约为3500万人左右,按目前的土地征用速度,预计到2030年失地农民将增至1.1亿人,如果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他们的利益得不到合理补偿,不仅会增加农村失业群体,更重要的是将危及整个社会的安定。怎样解决“三农”问题,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的确是各级政府应该思考的问题。 目前,常州市春江镇6位在拆迁过程中因和政府对抗以妨害公务罪被判刑的农民,正在和当地政府打官司,要求民事赔偿。 “如果对铁本事件的拆迁定为非法拆迁的话,那以妨碍公务的名义去拘捕农民的做法就失去了它的法律依据。”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张峰对记者说,“因为农民捍卫的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是政府在违法行政,违法的行为当然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铁本,害苦失地农民。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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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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