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这一消息后,中山追逃组马上联系中国驻清迈总领事馆,请求协作。
梁红标说:“当时的形势十分紧张,我国驻清迈的领事非常重视此事,马上派出有关人员介入,使事情很快平息下来。”中国领事对泰方的解释是:我们只是派人去跟踪并确认身份,抓捕是泰国警方的行为,此事件我方并无过错。
“我们当时一直努力促请泰方不经引渡程序直接将二陈遣送回中国,这种遣送方式最简便、最快捷。但这一计划未能实现。”梁红标说。
随着二陈案在泰国的过度曝光,引起了泰国民众的极大关注甚至轰动,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泰方认为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解决二陈的问题,以给民众一个交代和警示。
泰方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骗取的证件”的罪名,将二陈正式拘捕,并将他们送上了该国的被告席。
2000年11月17日,泰国清迈府法院对二陈案作出了判决,然而判决结果却出乎很多人的意料。
非法入境罪在泰国的量刑幅度最多为2年至3年监禁,而泰国清迈府法院的法官却判处陈满雄有期徒刑27年零8个月,判处陈秋圆有期徒刑22年零8个月,因认罪减刑一半,分别决定执行13年零10个月和11年零4个月。对此泰国法官的解释是:“因为二陈曾多次非法入境,二十几年的刑期是累积得来的。”
凭着这份判决,泰方要求二陈在泰国服刑,遣送之事搁浅。
专案组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搜寻二陈在中国的有关犯罪资料,以及中国第一被告第二被告的判决书,并将这些情况第一时间反馈给参与出庭的我国驻泰大使馆官员,同时按照引渡所需要的条件准备正式材料。
2000年12月8日,我国驻泰国大使馆正式向泰国外交部发出了要求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受审的照会。此后,引渡二陈成为了中国驻泰大使馆的头等大事,甚至连国家领导人访问泰国时也会提到此事。
这期间,中山市检察院前后8次派员赴泰。反贪局局长梁红标为此案在泰国陆续呆了一年之久,但却从没在泰国游玩过一天。
在强大的外交压力下,泰国政府看清了我国引渡二陈的决心,开始重视此事。随着时间的推移,泰方也开始逐渐让步。这期间除了在外交上施压,专案组还积极做二陈的思想工作,缓解二陈对于回国的抵触情绪。
梁红标说:“不管二陈犯了什么罪,在泰国期间我们一直当他们是我们的同胞,一再强调要保障二陈的安全。”最初二陈是被关押在泰国清迈市的白象警署,关押的地方非常简陋,只是一个草棚,一点安全措施都没有。看到这一情况中方立即要求泰方多增加警力,必须保障二陈安全。
“我们的使馆人员、专案组人员天天都要去看望二陈,包括他们的生活必需品、药品都是我们提供的。”梁红标说。
二陈中,陈满雄比较偏激,动不动就说“我不回去”,而他的妻子陈秋圆的态度要配合得多。陈满雄不愿回国的一个原因是,他在泰国听说岳母在中国已经被关押了。梁红标则马上从泰国打电话给陈满雄的岳母,其岳母对陈满雄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回来吧,相信家乡人,起码比在泰国坐牢好。”岳母的一番话平息了陈满雄在泰国听到的谣言。
陈秋圆很孝敬母亲,所以她很听母亲的话,很想回来。在泰国关押期间陈秋圆每天都会给陈满雄写信,劝他回国。陈满雄和妻子的感情很好,也非常听妻子的话。妻子的一封封信,使陈满雄的思想开始转变。
虽然当时引渡二陈的前景并不乐观,但是在思想上办案人员始终在向二陈灌输:“不管你逃到哪里,我们都有信心并且有能力把你们抓回来!”“回国是迟早的问题。”这样的思想攻势,堵死了二陈继续外逃的想法。
此外二陈还有一对子女在中山,办案人员每次赴泰都会给二陈带去他们的孩子的近照和陈秋圆母亲的信函。陈秋圆的母亲很配合专案组的工作,一直在劝说二陈。梁红标说:“我们对陈母讲,孩子如果有什么困难我们都会帮助他们。这两个小孩子很聪明,都凭着自己的优异成绩考入了重点中学。”
听到孩子的消息,看到母亲的家书,再加上专案组人员耐心的教导,二陈的思想起了巨大的转折。陈满雄还在纸上清楚地写下了“我是中国人,在中国触犯了法律,我愿意回国关押”。
“二陈思想上的转变为后来的成功引渡起了决定性作用。”梁红标说。我国驻泰国清迈原总领事刘永兴在工作组2000年12月下旬第一次回国前夕时评价说:“工作组通过有效工作,使二陈从怀疑、对抗转向信服、配合,并下定回国归案的决心,这为早日结束二陈在泰国的司法程序,最终为引渡工作的顺利进行铺垫了道路。”
2002年11月15日,泰国最高法院做出了准予引渡陈满雄、陈秋圆回中国的判决,该判决于12月1日生效。中泰双方约定,“中方对被请求的犯罪的起诉期从泰方将两被告移交中方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两被告在中国被羁押期限算作在泰国服刑的期限。”
2002年12月26日,二陈被临时引渡回国。泰国当地时间下午5点,二陈在曼谷坐上了回国的飞机,泰国警方派特警协助押送二陈。
到达广州已经是晚上9点。陈满雄被送到了广州省第一看守所,陈秋圆被送到了广州市第三女子看守所。随后的日子,陈满雄开始详细交代他的犯罪事实。
陈满雄出生在广东省中山市,他的父母从小就不喜欢他,14岁的他读了没两年书,就被送去宜安镇下乡。对此陈满雄很不满,他认为家里有四个孩子,自己又不是老大,没有理由让他下乡,由此他非常痛恨自己的父母,之后就再也没和家里有过任何来往。
下乡两年后,陈满雄偷渡到了澳门。在澳门,陈满雄主要是在赌场中做“叠码仔”。后来遇到澳门大赦(澳门每隔几年,都会大赦一次,大赦时在澳门居住的所有“黑户”都会得到澳门的身份证),陈满雄获得了澳门身份证。改革开放后,陈满雄回到了广东省中山市,用做“叠码仔”赚来的钱,开设了中山市实业发展总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
后来陈满雄认识了陈秋圆。回忆起和妻子结婚时的情景,陈满雄说:“当年和她认识时,我是一个‘烂仔’,长得不精神也没有钱,岳父、岳母很看不上我,而她却不这么想,一直坚持和我在一起。”
挣了一些钱之后,陈满雄开始经常去澳门赌博,结果欠下了不少赌债。为还赌债,陈满雄夫妇想尽了方法,最后他们想到了中国银行存汇科的冯伟权和池维奇。
冯、池二人是二陈在做生意的过程中结识的。在冯、池二人的协助下,陈满雄夫妇以他们的名义办理了中国银行的透支卡,利用冯、池二人的职务便利,疯狂透支。此后,银行的钱源源不断地流向陈满雄夫妇的账户。有了这么容易就得来的钱,陈满雄把生意也放在了一边,他形容当时拿钱是要多少冯伟权就给多少。
明知违法,冯伟权、池维奇为什么要这么做?对此,冯的辩解是:多次拿银行的钱给陈满雄,是为了让他做生意赚钱后能将钱全部还给银行,没想到陈一直在骗他。中山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梁红标则认为这样的辩解毫无说服力,“在没有任何抵押的前提下,你为什么会借钱给他?这显然不合情理。”
陈满雄的说法则是,冯伟权和池维奇是借用他的账号兑换现金和筹码,一起用于赌博。
双方的说法不一,同时都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各自所说,能够证明的是冯伟权从银行拿出的钱确实是给了陈满雄,在澳门赌场的“叠码仔”证明了他是如何将钱换为筹码给了陈满雄,陈满雄又是如何输掉了这些筹码,据“叠码仔”说陈满雄至少输掉了两三个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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