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车祸引出的连环官司 |
|
| http://www.dffy.com 2004-11-19 18:17:26 作者:美国张哲瑞律师事务所 来源:东方法眼 |
|
大 中 小 红 绿 蓝 黑 |
| |
|
|
|
朱奶奶的律师则出示证据,表明保险公司为吴太太指定的律师以及保险公司的其他评估人员的评估结果都建议摩斯按吴太太买的最高保额赔偿朱奶奶,但摩斯却无视所有这些评估结果,一意孤行,其做法蛮横无理,其决定完全谈不上诚实。更令人气愤的是,原告的调查表明,在摩斯做执行经理期间,经常无理拒绝为客户赔偿损失,导致许多客户官司缠身,甚至被迫破产。 宣判的那天,朱奶奶坐在轮椅上,由儿子推进法庭。陪审团当庭宣布两项决定:第一,原告朱奶奶的实际损失98万美元完全由被告保险公司承担;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涉及欺诈,蛮横无理,令人难以容忍,因此必须向原告朱奶奶承担处罚性赔偿300万美元。两项赔偿加上利息,共计4081000美元。这起保险官司成了芝加哥报纸的头版新闻,朱奶奶也随之成了当地许多华人街谈巷议的人物。 这场官司之后,保险公司的执行经理摩斯被解职,继而被保险公司以渎职罪起诉。
[法律要点] 一般而言,车祸的肇事人要首先为车祸受害人的损害负责任,受害人要首先追索直接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而非直接状告保险公司。 在车祸发生后,保险公司有义务为客户提供与相关保险业务有关的法律服务。侵权人可以把诉保险公司的权利转让给受害人换取自己从巨额赔偿中脱身。受害人签署了“指定诉讼协议”后,由保险公司与受害人之间进行诉讼。 针对保险公司的处罚性赔偿一般要求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告保险公司行为不诚实或涉及欺诈;二是被告保险公司的过分行为超出合理正常人的容忍承受力。
摘自《美国法律呼悠谈》 美国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编撰 中国友谊出版社出版 经作者与出版社授权转载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方圆法治》杂志授权东方法眼刊登,《方圆法治》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国家级法制期刊。
查看美国张哲瑞律师事务所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交通事故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
|
编辑:李富金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