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上访群体的制度文化土壤
[前言]
和许多记者都曾有过的经历一样,当遇见第一个上访者时,我如同堂·吉诃德发现风车一样激动。那时的我,无法容忍不公正的遭遇会在这样的一个时代这样地发生在我们的同胞身上。
可大多数事情只要见得多,便习以为常了。渐渐地,我和许多记者都曾有过的转变一样,不再为上访者而愤慨或激动。
北京南站旁有个叫东庄的不起眼的城中村,就是被称为“上访村”的地方,大多数北京居民并不了解这个地方,更少有人会有兴趣了解这个地方。
对于上访者而言,上访村有其优越的地理位置——最高人民法院信访接待室、中办国办信访局、全国人大信访办,均在附近。这些隶属不同部门的机构,是来自五湖四海的上访者共同的目的地。
对于常年在外的上访者来说,首都昂贵的生活费用是他们生存所不能承受的负担,东庄里价钱便宜的家庭小旅馆也因此成为他们在奔波中的落脚点。当然,把他们付费居住的地方称为“旅馆”实在很勉强——除了简易床和被褥,这里几乎没有任何必要的生活设施。
为了节省车费,每天一早他们便起来,步行赶往各个信访接待处排队,或者守候在某些政府机关的门口告状,直到下午再陆续回到落脚的地方。
他们在北京没有正式工作,有时候去到站停靠的列车上帮乘务员打扫车厢,清扫一节车厢的收入是人民币两块钱。
更多的还是去垃圾场拣一些废品。一个空易拉罐,可卖一毛二分钱。这些收入很可能是维持他们呆在北京的全部生活费用。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断了回家的念头,日复一日地重复着他们的申诉,不知何年何月才是尽头。
就是这样一些人,当偶尔有记者来到他们中间,他们会争先恐后地涌上来,把他们花钱托人打印的申诉材料,有时还有照片塞到来人的手里。打印这些材料的钱也许相当于他们几天的生活费,可他们毫不吝惜。
他们会用也许已经操练了数百遍的熟练语言向你倾诉自己的冤情,他们时不时还会泪流满面。
有时候我硬着心肠告诉那些上访者:“不要指望新闻媒体能够给你多少帮助。”我甚至会劝他们:“回去吧。”说这些话的时候我只能用自己是一个有心无力的小人物来安慰自己。
而在这篇文章中我努力想做的是,尽量站在上访者的角度去理解他们的痛苦和行为逻辑,在更宏观的制度框架中和更广阔的历史文化背景下解读上访行为。
[正文]
谁在无助地奔波
从广义上说,上访可以泛指一切到国家机关讨说法的公民行为,但是通常我们所指的上访者很少包括那些受到过良好教育、有比较体面的收入和一定社会地位的人群。
比如当一个企业家或者大学教授遭受不公正待遇,通常情况下他至少有可能聘请比较优秀的律师,动用属于这个阶层的关系网络对相关部门施加一定压力,甚至可能直接找到某位上级领导,让他作出批示。不管这些做法是否最终奏效,总之当属于这个阶层的公民遭遇不公待遇时,很少会到信访部门和政府机关门口排队用逐级上访这种低效的方式反映问题。
用一个旁观者的眼光来看,如果你还有基本美满的家庭和比较稳定的收入,受了点委屈就认命吧,上访这种做法被视为一种愚蠢的行为。
有一次在中央电视台,我正巧见到一个趁门卫不注意溜进去想找《焦点访谈》的男子,被叫来的几个武警拽着四肢往外拖,他凄厉的哭喊令人毛骨悚然。不远处一些歌舞团来参加节目的孩子看到这一幕和他们想像中的中央电视台有天壤之别,有些不知所措。边上一个教师模样的中年人对他们解释说:这样的人之所以被赶出去,是因为不懂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也许是一种极有代表性的观点。我们从小受的教育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然而在法律的实际运作中,却遭遇了很多不是一句话就能解释清楚的问题。
当一个缺乏权力资源支持的受害者试图讨回公道时,往往遇到的是一张稠密的网。全国人大代表王填2004年3月发起的一项对上访村的调查显示,这些上访公民中超过半数只有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其中有23%是文盲,几乎没有人会上网,而且绝大多数人都没有过当干部的经历。他们像撞进蛛网里的甲虫一样处处碰壁而越挣扎便陷得越深。
作为一种无法回避的社会现象,在最不合时宜的时刻突然出现的上访者常常令人尴尬。前不久我就了解到这样一件事:
在陕西某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当地的几个坚持反映地方违法土地批租事件的上访带头人,意外地突然被当地干部主动请去谈话,嘘寒问暖非常客气,但就是不涉及实际问题。几个人坐不住了想要走,又被拦住喝茶,整整拖了半天时间,让几
个上访带头人觉得莫名其妙:平时上门都不接待,今天怎么这么客气?
后来才知道,那天恰是首长来视察的日子,谈话是一种策略,防的就是他们拦车告状。
但上访仍会让一些官员防不胜防。并且大多数的上访者都异常执著,绝不是安抚几句就可以打发的。所以才有了“上访油子”、“上访专业户”等称谓。这些人的上访行为相应地被称作“缠访”,被形容为“无理取闹”。
更让一些地方官员反感的是,一些上访者倾向于越过他们不信任的基层行政部门直接向上级政府讨公道,所以有些地方干脆贴出标语——“严厉打击越级上访”。
然而在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只要选择上访就必然走上“越级”和“缠访”的不归路。因为选择上访就标志着,他不再试图和伤害他的势力讨价还价,而是寄希望于借助外部力量“告倒”欺凌他的势力。换句话说,他已经孤身站到了当地强势力量的对立面。
在基层,因为上访所遭受的抄家、拘留、殴打、甚至指使黑社会报复的事件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告倒对方,上访者几乎没有退路,我见过的很多上访者可以说是“家破人亡”,即便希望渺茫他们也必须坚持告下去。当我们好心劝这些人回家时,我们恰恰忘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已经有家难归甚至无家可归。
上访遭遇“规范”
面对这些让官员们头疼的上访者,很多省市都想到的是出台政策,“规范”上访行为。这里仅从《黑龙江省人民群众逐级上访和分级受理办法》工作细则中摘出几条:
“第五条 信访人反映问题,凡应由所在单位解决的,都应先向所在单位反映,求得解决。信访人未向和未经所在单位反映与处理或单位正在办理期间,不应越级信访或重访。否则,由此所造成的停发工资、扣发奖金,以及按《职工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除名、解聘等一切后果,由信访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 信访人向上一级反映问题,应按规定持所在单位《处理决定书》或有关部门《复查意见书》的正式件。凡所在单位对其上访问题未做出处理决定的(所在单位直接办理的30日内,上级机关交办或转办的90日内)或信访人未持正式《处理决定书》或《复查意见书》的,不得越级信访、重复信访或多头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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