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页 >> 法眼观察 >> 方圆 >> 正文                双击自动滚屏
杨立新:名誉权的“膨胀”与“瘦身”

http://www.dffy.com 2005-3-22 21:47:49 作者:杨立新 来源:东方法眼

    绿  


  最后,用一句话来概括,中国的名誉权究竟在民法典的立法中应当怎样界定?回答是,那就是名誉权“瘦身”所要达到的目标。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此文章共有2页  [上一页] [1] [2]

  《方圆法治》杂志授权东方法眼刊登,《方圆法治》杂志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的国家级法制期刊。
  查看杨立新的其他文章 本文关键词:名誉权

收藏到法律网摘 讨论 打印 页顶 关闭


编辑:李富金

相关文章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3) (2007-6-20 19:03:23)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 (2007-6-20 17:37:35)
· 董存瑞名誉权案的法律内外 (2007-5-21 16:15:36)
· 文人观点不同引发名誉权纠纷案 (2007)张中民终字第27号民事判决书 (2007-5-9 9:44:33)
· 从一起新闻媒体侵权案谈名誉权的保护 (2007-3-30 13:47:15)
· 名誉权与隐私权的区别之我见 (2006-12-17 11:23:56)
· 富士康案:一桩诉讼能有几多疑问 (2006-8-29 21:05:11)
· 求职打假,慎用“黑名单” (2006-5-14 17:59:21)


上一篇:敲山震虎,也算殴打 (2005-3-22 21:29:37)
下一篇:无人承认的交通肇事案 (2005-3-23 21:27:17)

Google
最新文章

博客日志

博客相册
法眼论坛

 

东方法眼保留全部权利,未经协议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