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6年间,李某想从北京市基建物资配套承包供应公司调到原北京市交通局下属的北京市公路局工作。从一个效益不好的公司,直接调到旱涝保收的事业单位,不活动是不可能的。李某通过各种关系找到了毕玉玺。
毕玉玺出马,李某果然梦想成真。知趣的李某想方设法要报答,毕玉玺分别于2001年、2002年、2003年春节期间,先后三次收受李某的丈夫刘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2万元。这点小钱,毕玉玺还真没看在眼里,但也是“劳动所得”,自然来者不拒,照单全收。
仕途起点,人脉还是钱脉?
毕玉玺的落马,与他仕途的起点——北京市通州区(1997年4月前为通县)的人脉不无关系,毕玉玺的五环路败局和他的家乡关系网有着必然的联系。毕玉玺平时在钱财方面没有留下明显的痕迹,但毕玉玺替他人谋取利益自己捞好处的行为,更多是与通县的一些人有关。
毕玉玺在通县工作时,确实有一定的能力,作风也比较泼辣,胆子大,有想法,也能从上头要来钱,其中就包括他任副县长时为县里争取到资金修建运河大街和玉带路。但是毕玉玺调离通县也正是由于修路中出了问题——1990年,玉带路工程曝出一起贪污案件,工程包工头胡占鳌因经济问题入狱,其公司会计则在狱中自杀,受此牵连,当时通县市政管理所的所长和书记都被开除了公职。玉带路案件发生后,市里就派人考察领导班子。虽然调查来调查去,并没有发现毕玉玺与玉带路的贪污案有直接牵连的证据,但案发不久,毕玉玺就离开了通县。
有相当一部分干部认为,毕玉玺从通县转到交通局任职跟玉带路的案件有关,因为案发后他在通县已经呆不下去了。不管怎样,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在当初毕玉玺调离通县时,并没有惯常的领导班子欢送仪式。可见,毕玉玺在当时的通县并没有给人们留下好的口碑。
毕竟是发家之地,是自己亲自管过“关心过”的,毕玉玺虽然离开通州做了高官,但他还真的有“家乡情结”,当然这种情节相当多的成分是为了捞钱。
都说朝里有人好做官,朝里有人还好揽项目。宋庄镇民营企业通州宋庄建筑公司董事长张某原为宋庄镇政府司机班长,是毕玉玺的老部下,1995年出任宋庄建筑公司经理。为了靠上首发公司以便揽到更大的项目,张某多次找到毕玉玺,用金钱开路希望老领导多多关心。
毕玉玺知道张某有钱,既然是老家来人,又是自己的属下,毕玉玺忙是帮了,但是钱一点没少拿。1999年至2003年8月间,已经担任了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为通州宋庄建筑公司承揽首都机场高速公路苇沟服务区服务楼等工程提供帮助。事后,毕玉玺先后两次收受张某给予的“好处费”美元共计28.13万余元。
毕玉玺自从走入仕途以后,就很少回村里了,他也没帮着村里干几件事。但是,2000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为了能给自己的“福地”一些回报,毕玉玺胸脯一拍,将公司下属的北京市首发高速公路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地址选定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直接使得该镇获得巨大的税收利益。为此,毕玉玺先后两次收受该镇原党委书记韩某某给予的美元共计2.3万元;先后三次收受该镇党委书记李某某给予的人民币2万元、美元1万元。
在毕玉玺曾长期工作的梨园镇,大稿村现任党支部书记、北京京洲企业集团董事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邢某某,此前也成为毕玉玺一案调查对象。
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大稿村被通县扶持为走企业化道路的典型,京洲企业集团正是这个村的村办企业。时任梨园、通县领导的毕玉玺亲自一手扶持了这个典型,此后毕玉玺还时常到村里来,吃喝住常在这里的宾馆。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建筑工程和公路道桥施工,其中很多都与五环路工程有密切关联。2001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为了能使北京市京洲企业集团公司下属的北京市通县京洲建筑公司承揽到京沈高速公路田家府服务区服务设施工程,毕玉玺又多方周旋,使得本来没有资质的该公司“顺利”得手。毕玉玺也心安理得,先后六次收受邢某某给予的人民币共计4万元,美元共计1万元(折合人民币8.27万余元)。
这种捞钱模式,毕玉玺认为是应该的而且很安全,他觉得自己并没有做错什么。自己为老家做点事情,家乡人民想着自己,自己给人家面子这是应该的。否则,这点钱如果不收下,反而会让人家觉得忘了本分,看不起穷乡亲了。所以,毕玉玺始终用一种勉强为之的态度为自己开脱。但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毕玉玺竟看成是一种掌握在自己手中的资源,给谁不给谁,给多给少,那都是凭自己的“良心”赐予的。所以,因为是老家的事情,自己出了点力,得了点实惠,太天经地义了!
终于大权独揽
毕玉玺的疯狂敛财是随着他大权独揽而登峰造极,无所顾忌的。当贪欲有了权力作催化剂,就像火苗有了助燃剂一样势不可挡了。
1999年9月16日,首发公司正式成立,多年任交通局常务副局长的毕玉玺出任董事长,待遇为正厅(局)级。首发公司最初即由毕玉玺负责运作,本来是交通局的下属单位,成立时忽然变成市里直管企业,和交通局平级,毕玉玺在这上面下了不少工夫。毕玉玺就此级别提高,终于独揽大权。
刚上任的毕玉玺也曾经豪言冲天:“到2005年,本市600公里的高速公路网将比原计划提前5年建成,让市民开车去哪儿都方便!”
大权独揽,毕玉玺的贪婪终于在自己仕途的顶峰发挥到了极致。响当当的一把手,人、财、物都是自己一个人说了算,虽有什么党委会,董事会,在毕玉玺看来都是瞎子电灯——白费啦(蜡)。生活在权力监督的真空状态里面,毕玉玺过得潇洒自在,钱拿的也是顺风顺水,顺顺当当。毕玉玺张开了血盆大口,贪婪地吞噬着自己所能捞到的一切!
毕玉玺手中最方便利用的就是决定谁可以揽到首发集团的项目,所以,毕玉玺捞钱的主要途径就是拿项目换钱。
1999年10月至2003年5月间,已经担任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的毕玉玺,为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公司承揽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技术咨询业务说了话。为此,毕玉玺分别于2003年7月、2004年1月,先后两次收受北京市首都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赵某某给予的劳力士手表一块(价值人民币36000元)、足金“花开富贵碟”摆件一个。
就这样,交易一笔接一笔地顺利做下去了。
1999年至2004年春节期间,为了能使北京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揽京开高速公路、北京市四环路、五环路、六环路等多项工程的施工监理,毕玉玺多次向有关各方打招呼。毕玉玺也先后四次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陈某某给予的存有人民币10万元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一张、金条四根(价值人民币43800元)、琉璃马工艺摆件一个(价值人民币28500元)。
2002年至2003年10月间,毕玉玺又通过努力使北京良业照明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到了北京市五环路京原路至京津唐高速公路段沿线照明工程。为此,毕玉玺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某给予的1万美元。为了购买赌博筹码,毕玉玺还在澳门向梁某某主动索要了4万港元。
毕玉玺也知道“报恩”,不过这种“报恩”是以损害国家利益为代价的。
1991年,一个叫兰某的人曾因收受蔬菜公司一个部门经理的贿赂而被判7年徒刑。入狱时,兰某的身份是通县招待所副经理,通县招待所是通州宾馆的前身,是县政府直属单位,兰某和毕玉玺当年是好朋友,兰某的入狱实际是为了给毕玉玺“顶罪开脱”,而此举换来了出狱后毕玉玺对他的多方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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