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日下午2点10分,曹珊珊和律师走进了审判庭。律师是谷城县法律援助中心委派的。
听审的人特别多,坐在比她高不了多少的原告席上,曹珊珊不时张望入口。2点20分,汤文霞出现在入口,母女对视,妈妈停住了脚步。片刻,双方都将头扭开。
“我妈妈汤文霞有义务支付部分医药费,同时行使母亲的职责,经常来看我。”法庭上,曹珊珊一次次呼唤着“妈妈”,在场的人唏嘘不已。
听完诉状,汤文霞低着头,轻轻哭泣。她说:“我的女儿啊,妈妈怎么不知道爱你呢?俗话说‘儿是妈妈的心头肉,儿行千里母担忧’,妈妈的苦衷你能明白吗?”
曹珊珊要求母亲负担自己一半的住院费用,汤文霞难以接受。法官说,本着调解的原则,希望双方都能让一步,有什么感情比母女还深呢,有什么话你们可以一起商量。法官宣布,休庭10分钟。
其实,汤文霞也有一本难念的经。抛开与曹家的恩怨暂且不提,自己的日子也过得十分艰难。再次结婚后日子并非好过,丈夫周某家来自农村,目前没有工作,只好帮亲戚打工,一个月400多元,自己在客运站上班,每个月工资才360元,有一个10岁的女儿正在读书。患有腰椎肩盘突出和胃炎等多种疾病的她,不但每月都要有一笔不少的医疗费用支出,而且还要给患病的婆婆一笔生活费。
在双方代理律师的撮合下,母女走进了审判厅后一间小屋里。汤文霞也同意法庭调解。
“你为什么不来看我,我生病了你知道吗?”曹珊珊先开口,妈妈一遍遍解释,女儿一遍遍发问,但都没有提到“钱”字,倒更像说一次感情纠纷。10分钟过去了,曹珊珊甩手而去,汤文霞一脸的无奈。
再次开庭,母女两人已无话。在双方律师和法院法官的帮助下,汤文霞答应每月再加35元生活费,这样每月共计支付曹珊珊100元生活费。
法院要求母女当庭在调解书上签字,自2005年3月起执行。
汤文霞签完字,看见曹珊珊在身边,便想拉住女儿的手,就在两只手将碰到一起的时候,曹珊珊猛地将手缩了回去。
“我不会怪曹珊珊的,她毕竟是我的孩子。”
血浓于水,母女连心。两次被女儿送上法庭的母亲岂有不爱自己的亲生女儿之理?她不是不想多为重病中的女儿多做点什么,但她又实在没这个能力,说起来,她的日子过得也是十分艰难。
曹珊珊的母亲说:“看着女儿病成这个样子,我也很心疼,很着急,再怎么说她也是我身上掉下来的肉呀!但我也没办法,我现在身上还背了几万元的债,实在是拿不出多的钱了!听说庙滩有一个小男孩和曹珊珊得的是一样的病,差不多快治好了,我正在打听……我不会怪曹珊珊的,她毕竟是我的孩子。”
尽管母女对簿公堂,但又有谁能割舍血浓于水的亲情呢?
3月2日上午,记者在谷城县城关镇后街19号见到曹珊珊。几年未见,曹珊珊仍然能一下子叫出当年作为一名基层通讯员采访过她的记者的名字。
曹珊珊看上去比以前更懂事了,她尽管有病,但她还时常帮奶奶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小小的年龄还帮奶奶去进货、买东西,那种干劲像一个大人似的。
曹珊珊奶奶家里已经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家里一台黑白电视看了很多年,一个长条沙发已经脱毛,平时全家很难得吃上一顿荤菜。曹珊珊的爷爷曹繁俊今年74岁,患中风,一直在吃药,江光秀高血压,也不敢停药,一家三口都成了“药罐子”。
而外出打工的父亲,虽然每月都寄回二百多元钱,却远远不能解决问题。
江光秀一提到曹珊珊的病眼泪就像断了线的珍珠滴个不停,她们全家目前只有一个愿望,希望有笔钱能够送曹珊珊到医院开刀动手术。此文章共有3页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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