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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奇的房屋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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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dffy.com 2005-5-6 17:30:14 作者:王明坤 胡乾兵 来源:东方法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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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房广告打出去不久,祁荣锋找来姐夫一家用四轮拖拉机将王化印家房屋内的家具全部拉走。由于王化印长期不在家,与邻里关系陌生,祁荣锋的搬家、拉家具、卖房等一系列行动都没有引起邻居们的怀疑。也有知道王化印一些情况的邻居过问,却被祁荣 锋以其弟王化印在北京做生意急需用钱为由搪塞过去,而那些不愿过多干涉他人家里事的邻居们也就不再多问了。就这样,祁荣锋把本不属于自己的房子给卖掉了。当他拿到几万元的卖房款后,差点没乐晕。这兴奋劲一直持续到几个月后公安局来人将他带走。关进看守所后的他才知道失去自由的痛苦,于是借一次提审的机会,他发疯似的挣脱看管,企图逃跑,但没成功。 祁荣锋在卖房过程中也露出过马脚,最先识破他的人叫宋建光。 宋建光牵涉进来是很偶然的。发现祁荣锋的骗局,在一般人看来是摆出了两条道路:一是沉默,这是一种无关利弊的选择;二是向警方揭发,这种选择无疑是积极的。然而宋建光做出了第三种选择:抓住祁荣锋的弱点,进而实施敲诈。 因为这种不明智的选择,现在的宋建光被羁押于看守所。现年29岁的宋建光人缘不错,朋友很多,亲戚朋友们只要有事找到他,他都会尽力帮忙,这一次如果不是动了点小脑筋,恐怕一辈子他也没想过会被关进看守所。 2004年春节前,宋建光的姑夫托他办点事,说有个竹口镇柏王村的“王化印”要卖房,自己想买可又怕不牢靠,想让他帮着打听一下。宋建光二话没说,就答应了下来。这天,他叫上朋友和姑夫一起开车,找到了那个自称“王化印”的卖房人。 双方寒暄后,便开始介绍基本情况。交谈中,社会经验丰富的宋建光感到这个卖房人“王化印”不太正常,于是给竹口镇派出所的朋友打了电话。放下电话后,他明白了眼前这个自称“王化印”的人在撒谎,一阵吓唬后,来人说出了他的真实住址和姓名。宋建光打了他几个耳光,呵斥了几句后便让这个骗子“滚蛋”了。当时宋建光的表现让其姑夫大为赞赏,连连夸奖说:亏得有宋建光在,要不然自己准得上当! 姑夫的房子是没有买成,回来后的宋建光却为自己当时没问清房子的来源暗自后悔。于是第二天,他带着几个朋友来到了祁荣锋的家。一番追问后,他得知祁荣锋要卖的房子是偷来的。宋建光当场说要去报案,祁荣锋吓得连忙 求他:“不要报案,不要报案!我不会忘了你的!” 有了祁荣锋的承诺,宋建光就带着人走了。果然,几天后,祁荣锋打电话给宋建光,说房子卖了55000元,在问清楚宋建光所在的位置后,祁荣锋给宋建光送来了1万元钱。 过了没多久,宋建光和一个朋友又找到了祁荣锋,说自己新买了一部车,生意不太好做,手头比较紧,想找祁荣锋借点钱。于是祁荣锋又给了宋建光4800元。总共14800元,让如今的宋建光失去了自由。铁窗内的他感到:就为这万把块钱,不值。
房屋争夺战 为了要回房子,除报案外,王化印又将房屋的现居住人王传强告上了法庭,请求返还房屋。2004年10月14日上午,太康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离奇的房屋纠纷案件。原告以自己是房主为由要求被告搬家,而被告以自己花钱买来的房子为由据理力争。 依据民法物权原理,房屋的现居住人王传强在不知道祁荣锋真实身份的情况下,以为祁荣锋是房屋的所有人,且支付了购买房屋的正常价格,根据善意取得原则,王传强应合法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然而作为房屋的原产权人王化印也不应平白遭受损失,其损失应由盗卖房屋的祁荣锋负责赔偿。 然而,羁押在看守所中的祁荣锋只在家中留下了11700元,卖房所得的55000元中除余下的之外,14800元由祁荣锋送给了宋建光,其余的28500元中祁荣锋自家盖房子花了一部分,给儿子买保险用了一部分,还有其他花销等,让祁荣锋把55000元钱的非法所得赔偿给王化印,暂时不太可能。 由此,王化印期待通过民事诉讼从王传强手中取回房屋。 在期待法院对此案作出公正判决的同时,此案民事诉讼等待刑事诉讼先行的趋势已很明显。在刑事诉讼未下判决之前,民事诉讼恐怕很难结案。 检察机关向在本案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其他嫌疑人发出了“追捕令”。2004年12月21日,太康县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对祁荣锋、宋建光提起公诉。2005年1月7日,刑事部分开庭审理。据刑事部分主审法官程雪介绍,此案的判决结果将等待审判委员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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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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