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万圣节前两天,凯文·巴罗斯侦探和联邦调查局(FBI)的特工在纽约郊外新罗切尔的一间屋子外面徘徊了许久,仍决定不下来是否应当破门而入,巴罗斯坚信这间屋子必有蹊跷,有人在那里秘密实行犯罪,应该会得到证据。此前,他和一队特工已经秘密潜入其中数个小时,搜查了所有的房间,但仍然一无所获,但几个月来的调查都指向这里,不该有什么错误,就这么空手而归?不行,他们决定最后一次再进去查一下。
他们再一次仔细观察房间后,巴罗斯发现卧室里的家具有些不太对劲,尺码看上去过大了些,他又爬上室内楼梯再俯视一下,注意力被床正上方那个巨大的顶篷吸引住了,他走下楼轻推了一下顶篷垂下的皱褶,里面有什么东西因为太重终于支持不住了:无数的文件材料从中散落下来,那是私人秘密财务资料,涉及被盗取的千百人的各种信息,一起涉案金额5000万美元、被害人达30000余人的盗窃案告破。
两年后,新罗切尔的这间屋子成为联邦执法机构炫耀成绩的焦点,美国历史上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一起身份盗窃案件就发生在这里,犯罪嫌疑人是两个有天才头脑的人物,一个是屋主纳斯·巴莱斯特,他下面还有一伙尼日利亚裔街头罪犯,另一位是屋主的前姐夫菲利浦·康明斯,此人在长岛一家软件公司里任前台助理。
巴莱斯特案和其他与之类似的案件是颇具前沿色彩的犯罪类型,也是美国迅猛增加的白领犯罪的主要类型之一。
身份盗窃(identity theft或ID theft)这一概念可以在网上搜索引擎google中搜到400多万张页面,顾名思义,就是盗窃他人身份的犯罪行为,这是当今一种最为隐私和隐蔽的,并且最有欺诈性和侵害性的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窃贼使用盗窃而来的被害人身份,从事人身和财产处分活动,如通常行使的银行提款、贷款、信用卡支付、或以被害人名义而进行贷款担保以及其他犯罪等等。
身份盗窃这种新型犯罪近年在全美愈演愈烈,成为信息时代的新型犯罪类型,它与以住的犯罪不同,呈现很多特点:
一是犯罪数量剧增,但又难以打击。
身份丢失与发现需要一个过程,而盗窃手段的数字化、网络化使得多数消费者无法察觉这种犯罪,到危害发生时警方多也无从下手,使得犯罪难以侦破。即使以最快的速度侦查,也需要数个月的时间,有的大案耗时长达数年,其后还要花更多时间使被害者恢复其遭到破坏的信用记录。
身份盗窃案件的增加涉及较为复杂的因素:一是网络和数字经济的快速增长,二是几十年来全球性的信用卡消费扩展,三是美国地方和联邦执法力量在打击犯罪方面的步调存在差别,四是不断改进但仍然常常存在不足的信用卡治理规则。
这些似乎都是老问题了,政府早在十多年前就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足够关注,国会也在1998年把身份盗窃规定为联邦犯罪,联邦贸易委员会(FTC)在一年后还成立了一个特殊的身份盗窃被害者帮助中心,但直到最近几年政府才摸清了身份盗窃犯罪的全景:以往,犯罪专家和联邦政府一直估计每年身份盗窃只不过数千起而已,而在2003年,FTC提供的数据显示了这一犯罪的疯狂滋长和巨大破坏力,FTC消费者保护局的报告指出,从1998年4月到2003年4月这5年中,有2730万人次遭遇身份盗窃而“失身”,其中990万人、即超过三分之一的人在最后的这一年当中成为被害者。他们所遭遇的犯罪从盗窃信用卡号码到更明目张胆的行为——如用窃得的身份进行贷款担保。统计报告显示,2003年一年中,仅因身份盗窃所致的商业和财务机构损失就高达480亿美元,而被害消费者为此花费了超过50亿的额外支出来重获新生——恢复其经济身份与自由。
非赢利志愿者组织“身份失窃信息中心”的数据印证了这一严重势头,中心执行主管林达·弗莉指出,2002年该中心估计的“失身”人数在40万人至50万人之间,而2003年会达到75万人。对此评估,商业界都在质问有没有搞错,认为根本不会有那么多,“呵呵,我们确实是搞错了,因为现实数字要比这高得多”。
二是被害人广泛,且损失的恢复困难。
从目前的数据来看,身份盗窃犯罪主要是通过对被害人的财产进行非法处分来达到犯罪目的,虽然从最终意义上讲,一旦犯罪被揭露,被害者并不需要履行因罪犯的行为而对他人产生的债务,但事情远没有这么简单。遭遇身份失窃的布里特·托马斯对此深有体会,她住在洛杉矶,是位家庭主妇,2002年,一个小偷盗得她的身份,以她的名义搞走了65000美元贷款,事发后,为了修复个人信用,她花费了好几个月的时间,“那些个不眠之夜,你为清除自己的不良记录而承受的紧张焦虑,真真让人头痛。”
而现实中,每个人似乎都难逃这种危险。最近发生的一起身份盗窃案的被害人是家住华盛顿州博瑟县的一个刚满三周的婴儿。而政府则宣称,死人的身份多年来一直是窃贼们的目标。
法人也难逃此劫。安全专家和执法官员指出,身份盗窃已经不限于自然人,越来越多的窃贼现在看上了公司的身份,他们盗取公司身份后,更改其雇员的认证号码,以此来担保贷款、或者制订团体租约、或购买昂贵的办公用品等等,不少法人的财务被搞得狼狈不堪。
三是犯罪方法多样化,范围广大。
在银行提款机附近安装摄像头盗取密码,或者用高倍望远镜观察客户的提款过程、电话窃听,或者从主人的垃圾袋内查询函件信息,这些都是传统的办法,与时俱进的窃贼们现在几乎看不上这些,他们有公司内鬼,还有互联网和黑客工具。
现在流行的一种钓鱼网(phishing)不少人都听说过,这是飞速发展的电子商务的副产品之一。Phishing与fishing(钓鱼)同音,是这种网络欺诈行为的专用名称——窃贼用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诱惑消费者登录一个网站,该网站一般伪装成可信度较高的银行和信用卡发行人主页,在线访问者如果根据引导而填上密码和银行账号,社会安全号及信用卡号,相关的信息就会汇总到窃贼手里,你以为自己在搞网上交易和电子支付,而你的财富已在窃贼的掌握之中了。
以互联网作为犯罪手段,注定了身份盗窃的国际化趋势。据FBI透露,在美国发生的身份盗窃和电脑犯罪有不少是由俄罗斯的犯罪集团策划的,还有罗马尼亚和西非国家的罪犯卷入,因此,FBI正努力联合这些国家的执法机构共同解决问题。银行业自律组织的领头人物联邦储备保险公司曾于2004年6月发布警告,指出剧增的国际商务合作和往来使得身份认证工作和服务系统以及其他类型的跨国工作(者)增加了身份失窃的危险。
四是内鬼作案,防不胜防。
专家指出,身份盗窃流行开来后,“失身”与“赎身”已经从独立的盗窃案件进化出来,形成了前所未有的广大领域,而且对经济的破坏力也更强了。
前述的托马斯女士的遭遇可能只是个案,但巴罗斯查获的案子就全然不同。盗贼不止贪婪和凶狠,最要命的是这类案件多与公司中埋布的内线有关。内鬼从数据库中劫持了敏感的个人信息后,就可以随便地从千万个人的兜里掏钱。
密执安州立大学刑法学副教授、身份盗窃研究专家朱迪·科林斯认为,“我们身处信息时代,内线盗窃本来就防不胜防,现在转向了信息盗窃,特别是特定的个人信息盗窃。有了假身份,罪犯更加如鱼得水,可以以另一个人的信用任意挥霍和享受服务,而在地球村时代,我们会看到从美国盗走的身份会在全世界各个地方出现和使用,这类案子正在不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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