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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盘查室自杀事件

http://www.dffy.com 2005-6-20 16:52:42 作者:谢朝平 来源:东方法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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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吕青奇的驳斥,蔡大德的律师不以为然,他请出了万源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兼局党委副书记李某证明2004年4月20日的书证和5月20日那份会议记录的合法性。李某在庭上说:4月20日的那份书证是他写的,章也是他叫盖的,2004年5月20日的局党委会议他也参加了,一切都是实事求是并且是合法的。
  吕青奇问:你既然参加了5月20日的局党委会议,会议研究没研究蔡大德违法使用械具,未出示任何法律文书便用手铐铐住熊氏兄弟二人应由谁负责?
  李某昂首答道:研究了,应由市公安局负责。
  吕又问:蔡大德对熊氏兄弟错误留置盘查并多关押5天应由谁负责?李某回答:应由市公安局负责。
  接下来,吕青奇连续问了“蔡大德乱收罚款”、“蔡大德2001年4月23日找熊代寿谈话,声称不交罚款他就要将其送万源拘留法办后导致熊上吊死亡,该谁负责”等问题,李某仍一一回答:该市公安局负责!
  吕青奇提高声音说:请审判长注意,证人李某在说假话!2004年5月20日的公安局党委会议记录上根本没有研究以上问题,只研究了对局里批准拘留、拘留场所不当等三个问题集体承担责任,而李某却信口开河地做了这么多伪证。
  一直理直气壮的李某气得双手直抖,他愤愤地问吕青奇:你是在讯问我还是询问我?
  吕青奇笑笑答道:当然是询问。
  在接下来的辩论阶段,蔡大德基本上未作发言,他的律师则反复强调:熊代寿之死是一次意外事故,且应由市公安局负责。吕青奇则强调:熊代寿的死亡与蔡大德违法办案,错误留置,泛用械具及乱罚款等行为有着必然的因果关系,并非意外事故,其刑事责任只能由蔡大德自己负责。
  对控辩双方的观点,再审法官表示:将会根据本案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另期作出公正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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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富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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