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真正的生存和死亡永远不会像电视剧所展现的那样清晰,但陪审员们却要求证据出示也像电视剧那样“精彩”。
[正文]
设想如下的画面:一个来自城郊的中年妇女走进加利福尼亚州的一家快餐馆就餐,她把爱吃的红辣椒撒到碗里,她一边嚼,一
边再加些佐料调出喜欢的味道,而后突然好像发生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她开始把嘴里的东西吐出来,接着高声尖叫,最后呕吐不止:大厅里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她那张餐桌上,在那堆吐出来的红辣椒里,一块人的指节赫然在目,那修剪得还很整齐的指甲都可以看出来……而后是911、警笛四起、现场拍照、法庭专家过来轮番取证,满脸疹子的厨子们列队接受询问。
如果这是一段节选自《犯罪现场调查》(Crime Scene Investigation,简称CSI)的片断的话,并不会有人怀疑。这部犯罪调查影片正在全美热播,影片中表现的那些戴着头巾的技术人员个个神通广大,定能解决这一神秘的事件。在45分钟内,借助指纹或DNA证据就会辨认出被害者身份,并据以推断这是个女性,腿略显瘦长、白皮肤、金发碧眼,然后,经过一番努力,指甲里面仍然残余的一滴污血会引导侦探们找出杀手,那是个嫉妒心极强的时装摄影师,不愿意让他的大名星出门去招蜂引蝶。
但开头的这个场景却是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件,就发生在安娜·阿亚拉身上,上个月她在温迪餐馆的噩梦一样的就餐历程至今仍烦扰着她,而截止上周,
案件调查者们仍然一无所获,阿亚拉不承认自己是在以此诈骗餐馆,而厨子们的手指都完全正常,指纹检测也无一匹配,DNA结果仍在实验室中没有出来。
在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播出的CSI上可不是这样,影片中展示的法庭科学充满了性感、快捷而且确定不移的信息,这三者的有机结合正使此片成为超级火暴影片,每周吸引观众高达六千万。该片引发了全美关于调查流派类的影片也相继推出并热播,全国广播公司(NBC)推出了《法律和秩序》系列,而以历史频道闻名的A&E电视公司在纪实类片子中也推出了稍带娱乐性的《法庭文件》系列,总之,美国人爱上了法庭科学,从电视虚构的场景中不时可以看到飞溅的血滴和骨头碎片,以至最新关于迈克尔·杰克逊接受审判的各类法庭信息也夹杂于中,闪现不断。
哪位说了,这不是很好的事吗?陪审员们现在变得更聪明了,长期被困扰着的政府犯罪实验室可以利用这一流行趋势寻找更多的资助,但是,想像中的一切都不会来得那么快。
很多美国人在影视片中看到并接受了大量的实验室和试管所带来的魔力场景,而后在遭遇现实世界的法律和秩序问题后更加失望,陪审员们也越来越期望在经历的每一个案件中都用上法庭科学证据,而且要求这些证据都对定案具有结论性意义。
“你的CSI时刻”
真正的生存和死亡永远不会像CSI的首席鉴识员吉尔·葛瑞森在电视中给我们所呈现和想让我们相信的那样清晰。在真正的法庭辩论中,这些证据运用也很少那么快捷,或如电视所说的那样确定。权威人士指出,通常,法庭科学对这些证据仍未彻底证实、证据分析也不健全、专家也不是全都可靠。在公众要求以CSI模式来调查甚至是对付普通类型犯罪的时代,这个国家的众多犯罪实验室正受到人力不足、资金不足、资质不够的困扰,事实上不能够实现这种期望的理想。
来自亚里桑那图森县的检察官巴巴拉·拉沃尔指出,一般案件到了法庭上,“陪审员们都期望它会富有趣味或充满动态变化,如若不然,通常会使他们感到迷惑不解。”
而一个充满失望的陪审团可能是件危险的事。这个,只要问问检察官朱迪·霍斯就会知道。他在起诉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县的一个犯罪团伙的成员时就遇到了麻烦。嫌疑人被控去年在当地的一所公园强奸了一个年轻女子,霍斯在庭上告诉陪审团,“你们都看过CSI,嗯,现在就是你们的CSI时刻,我们有DNA证据证明他犯了罪。”
为了明确事实,调查人员提取了受害人胸部上残留的嫌疑人唾液,并与被告的DNA进行了比对,结果完全吻合,被告到这种情况下仍然否认接触过受害人。陪审团可以看到来自受害人的明确证据信息,她是个急诊室护士,应声赶来的警官们也都作了证。但陪审团的结论出来时令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他们的结论是被告不构成犯罪,为什么?原来,他们竟然不为DNA证据所动,坚持认为警方在调查过程中理应检测残留在受害人衣服上的重要的“碎片”,以验证它是否与公园的土质相吻合,陪审团成员说,他们从CSI上知道警方可以检测那种东西。霍斯气愤地说,“我们有犯罪人的DNA证据,我们有他拒绝认罪的事实,陪审团这样判断简直太荒谬了。”
霍斯的老板,皮奥里亚的州检察官凯文·莱昂斯认为,电视对于法庭幻想所提供的影视大餐“投射出一幅这样的场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通过高科技解决,如果你提供得少了,他就可以对犯罪事实提出合理怀疑,这给我们带来的压力简直无法承受”。检察官们对这一现象起了一个名字:CSI效应
实际上,专家指出,在CSI片中所吹嘘的某些“证据”——例如通过伤口特征来制作刀的模型、或者通过一块金属的生锈速度来判断死亡时间——只不过是炫耀科技万能的胡扯而已。但是警察和检察官们越来越多地被提示,要迎合陪审团的这些过高的期望。这就意味着在起诉过程中需要提供更多的视觉线索,例如要用PowerPoint和视频来展示证据,并且要在作证时不断强调某种类型的证据之所以未提供和展示的原因。这种形势逼着警方和检方得跟着CSI节目转,免得失职。现在,在起诉中如果没有指纹证据,多数检察官都会要求侦查人员解释原因,否则陪审团会把这种缺失当作合理怀疑。
DNA检测或枪击后的残余药痕也是一样道理。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大学犯罪学部代理主管约瑟夫·皮特森说,DNA实际上很少从犯罪现场挑拣和分析,今天的犯罪现场和上世纪七十年代的现场并没多大区别。他当年的研究表明,指纹和工具痕迹是犯罪现场最常见的证据类型,血迹在案件中只有5%的出现几率,且通常只在谋杀案中才出现。与犯罪现场一样,多数犯罪实验室也还没有多大改变——至少在一个方面是如此:很多实验室仍然是成员不足,且通常无法提取到现场所有的物理证据。个中原因,或是由于警方根本无法知道要找些什么,或是因为他们认为(当然可能是错误地认为)案件证据已经足够,不需要这些证据佐证了。
犯罪实验室的工作,是测验在罪案现场发现的药品、进行毒理学实验和分析、指纹比对等等,DNA的检测则要次之,主要因为这是个很花费时间和金钱的项目。得多长时间呢?举个例子,2004年3月,科德角的一个垃圾搬运工向警方提供了DNA样本,由于实验室工作积压,直到上周DNA样本才最终分析出来,此人才终于被捕,他涉嫌于2002年谋杀了畅销书作家克里斯塔·沃星顿,发案与破案相隔三年,DNA检测用掉一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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